读《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王英
xinmaopai 发表于 2009/07/28 03:34 一品 各抒己见 (www.ywpw.com)
柯文在他著名的关于义和团的研究中,将历史书写冷静的划分为三个调式:事件、经历和神话。对于所有的历史研究者而言,似乎都不可避免面对一个前提性的问题:个体的历史书写究竟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作为历史学者的发言到底为了什么,在真实和神话之间,历史学者究竟可以保持多大程度的自觉性?而严肃的历史研究,到底可以在多大程度上避免主流意识形态的控制?
在中国历史学界,对于农民和地主关系问题的研究,绝非一个新话题,也绝非一个时髦话题,这似乎是一个不需要考虑,就可以得出答案的领域。遍翻历史学界关于农民和地主关系的论述,满眼看去,都是地主阶级作为压迫阶级有多么罪大恶极,广大劳苦群众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这似乎已经形成了历史学者们研究此一问题共同遵守的“范式”。但饶有兴味的是,当年库恩谈到所谓范式,乃是学术共同体在某一时段达成共识,进而成为学术研究主流思考框架,这样的范式,似乎是社会科学本身自主性的一种表现。然而在中国,尤其在地主农民关系问题上的主流范式,却隐隐显出几分谄媚和讨好的语调。所谓谄媚,意思其实也极为简单,那就是在所谓学术性研究中,不知不觉中,靠拢或者论证官方的意识形态。
高王凌先生的这本《租佃关系新论》,绝非这样论证官方意识形态合法性之作,作者苦心孤诣在史料之中的多年爬梳,本着寻求真理之旨,却无半点媚俗之意,仅就这一点,就足以使我们这样的后辈学生向先生表达一份由衷的敬意;也仅就这一点,就有理由使许多严肃的历史工作者,静下心来,认真地阅读,并思考我们历史中的种种神话,以及这些神话建构背后,更为深层的政治原因。
高颜颐在《闺塾师》中,对五四以来的妇女史观提出挑战,她拒绝将所有女性看作被压迫的祥林嫂,因此,她把目光转向明末清初江南才女群体,试图寻找此种“阶级压迫”叙事的替代之物。与此种阶级叙事相类似,在中共话语系统之中,农民是受到压迫的阶级,地主农民的二元对立结构,不但是传统党史叙事的方式,也有效配合了中共建立起政权合法性的政治性考虑。换言之,只有证明了传统中国广大农民处于地主剥削压迫之下,才可以进一步展开论证中共革命的合法性,只有首先证明地主剥削,阶级压迫的存在,才可以紧接着论证社会主义革命、土地改革、阶级斗争等等一系列政治话语的合理性。中共的一整套“拯救叙事”就是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
对于农民地主关系的判断,就这样,和政治意识形态、政治话语、革命政权的合法性,微妙然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也正是由于这样一个领域和政治意识形态之间的特殊关系,主流的历史研究往往局限于证明地主如何如何压迫农民,并且,压迫成都说得越深,似乎就越具有合理性,越符合历史客观真相。然而实际状况是,史料的选择具有明显倾向性,那些能证明阶级压迫的文献被大谈特谈,而相反的论证则视而不见,很可能不是视而不见,而更多是在预先设定好的框架内搜集材料,看见不同史料,也会有意删除,暂且还不论这样的删除是出于学术思考上的惯性,也是别有用心。
高王凌先生在本书中以大量的史料为基础,颠覆了传统史学对农民地主关系的基本判断。与传统认识不同,作者指出,旧中国“地主占有土地不足总耕地面积的40%,地租实收率仅为30%左右”。在以往中共党史的叙事逻辑中,地主占有农村土地的70%-80%,占有农民几乎一半甚至更多的收成。地主不仅在经济上压迫农民,而且在政治上控制农民。实际上正如高王凌书中所揭示的,以往对农民地主关系的处理太过笼统,忽略了不少细节,因此认识上存在不少的误区。比如,就地租率的计算来说,中共认为地主无偿占有农民收成的一半,但这种判断却忽略了一些不计地租的土地,以及副产品并不作为征收对象的情况。另外,在实际征收中一些基于人情的减免也是不能忽视的。
高先生这本书以史料见长,在大量史料中间可以辨认出作者苦心思考的痕迹,值得一提的是,书中除了透露大量大家未曾看见、读到的史料,还显示出作者高超的驾驭文字、表述的才华,显示出思想性、历史感、阅读愉悦感三者的有机结合。传统党史研究是单向型的地主压迫、农民受剥削模式,高先生通过对农民抗租行为的细致分析,给我们呈现出两者之间有趣的相互博弈关系。农民在抗租中各种各样的表现,田主农民建流动性的关系,被活灵活现的呈现出来,从日常行为中的拖欠、偷割私分、地主让租、到有组织的暴力反抗和斗争,一切就像一幅幅画面在眼前展开,地主的无奈、仁厚、退让,农民的策略、机智、公然对抗,两者关系中的弹性,复杂微妙的互动,在翔实史料梳理中,生动呈现在眼前,阅读这本书,如同聆听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在耳边娓娓道来一个个故事。
作者对于政府法律和农民文化的关注,也开启了研究地主农民之间关系的一个相当新颖的视角,他从翔实史料出发,认为政府一般不会兼任地主,佃户欠租也不会得到政府出面的严令威逼,中国传统法律倒是倾向于限制和抑制豪强地主对农民的盘剥,法律对于欺凌小民、纵横恣肆的地主是决不会容留的。更值得注意在传统中国,人情味很浓,一致谴责苛刻、刻薄的做法,稍有苛刻之举的地主落可能落得为富不仁,在一个以人伦道德为本位的传统社会,这样做的成本是相当高,传统道德文化秩序和农民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中国“农民的道义经济学”。
中国的租佃制度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可以良好运作,绝对不是地主单纯压迫就可以达成,两者之间的关系,也绝非意识形态塑造出来的那样剑拔弩张,在彼此互动博弈之中,租佃制度也不失为一种对生产有促进和激励作用的经济制度。高先生有云,租佃制度的发生,即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经济制度,就离不开社会性之人和人群,不能不顾及彼此的情状和需要,信夫?
斯皮瓦克曾经追问过:下属是否会说话?也许这是一个无法给出明确答案的问题。农民作为革命的参与者,其实一直并不拥有自己独有的话语权,他们总是会被塑造到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框架中,扮演者相应的角色,中国革命的历程,在很大成上,得益于对于农民形象地塑造,并在此之上,对于农民进行政治动员。可以说,从言语层面到具体政治实践,农民可能都会不由自主地被纳入到革命领导者设计好的框架结构之中。然而需要进一步审视的是,在压迫拯救的语言之外,农民一定有自己生存的逻辑,而且,这一套生存逻辑,一定不是简单的意识形态话语可以涵盖和容纳的。
问题就在于,在革命、阶级斗争的框架之外,农民具体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假如我们把历史看成某种程度上对于真实的追问的话,或许应该努力在那些表象逻辑之后,寻找真实生活的影像。《租佃关系新论》可以看作对于在此一方向上的尝试,作者想要做的,是对真实生活的一种回归,史料的详细梳理,也给我们呈现出一幅更加真实的图画,也许某些方面还值得推敲,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幅画面一定更少一些意识形态的污染,其背后的声音,也一定在那些分不清彼此、千篇一律的语调中,显得生动灵活,更加富有人间烟火的气息。也正因此,我们或许有理由相信,它更接近农民日常生活本身。
在《历史三调》中,柯文谈到,神话的制造者不会关心真正发生过的事情,他们只会按照固有的目标,对所掌握的材料进行编排和重构。如果苛刻一点说,中国历史中关于地主农民关系研究,大部分都无非是一种神话建构。当年秦晖先生一部《田园诗和狂想曲》提出关中无地主,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不知道在此一领域中走得更远一些的高王凌先生,又会面对什么样的命运?当面对和自己固有观点不相符合的论述时,我们该何以自处?孟德斯鸠要求人们坚决维护不同意见者的发言权,无异于对于每一个人理性的一场严酷考验。
历史学或许永远都无法到达真实,也无法向自然科学那样寻求完全的客观性。追求完全客观真实,无异于历史学家们一个辉煌而遥远的梦想,但至少有一点需要重申,历史学界一定不需要堂而皇之神话的建构,无论建构者们,是有意地成为帮忙,还是无意地成为帮闲。毕竟,历史学不能沦落为,仅仅为政治合法性提供建构起来的故事。也许高先生的这本书,也无法真正证明,历史的确就是如他所言的那个样子,也许,相反的材料会比比皆是,毕竟没有人可以穷尽所有史料,就像没有人可以断言他自己使用的史料就可以表达终极真理。
我想问题可能并不在于谁的史料更真实,谁更接近客观,这在中国历史学界始终是个奢侈的话题,真正重要的在于,动辄声称某人立场有问题,某人政治不正确,已经成为历史学发展的重大阻碍。站队、划分立场、扣帽子、打板子,政治运动中积累起来的做事方法应用到学术领域,已经司空见惯,这种方法迫使历史学成为政治的奴婢,也许比这个地位更低一点。没有人可以清算得出,在那些貌似学术研究的著作中,有多少是一种学术资本和政治资本的联姻,而学术和权力资本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又使我们人文社会科学自主性,在多大程度上成为水月镜花。也许,高先生这本书的意义,不单单在于提供了一种不同于传统的解释,它将带给我们一个反思历史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自主性的契机。
高王凌;《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