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弃保潜逃”证明维护国安必须一切从严

qju 发表于 2023/12/07 22:42 一品 百草园 (www.ywp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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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梁文武】

近日,周庭“弃保潜逃”一事在港岛内外引发众多讨论和谴责。

周庭,是香港著名的反政府人物,因2019年参与包围警察总部案被判入狱10个月,于2021年出狱。然而,由于她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因而出狱后仍属保释阶段。后来她申请到加拿大升学,向当局申请出境,最终今年七月获准,并于九月离港。

按照保释的要求,她原定要在十二月回港向香港警方报到。但她近日在社交平台公开声称:“考虑到香港形势及自身安全,决定不会回港”,甚至表示自己“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回去。”但同时她又斩钉截铁地否认自己是处心积虑欺骗香港警方。

对于周庭的举动,特区政府发出严正声明,指其弃保潜逃,罔顾法纪,严厉谴责这畏罪潜逃的羞耻行为,特区政府也会全力依法追捕。不单止是特区政府,广大香港市民对周庭的行为亦感到愤怒,网上谴责她的帖文、视频、评论在数日之间也不断涌现。

这位年轻的反政府人物,受到的谴责程度超越了以往弃保潜逃的任何一名反对派政客。综合连日来的相关信息,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去理解。

从多个层面予以谴责

首先,是对周庭在法律层面上的谴责,谴责她不肯承担法律责任、目无法纪的态度。

周庭在出狱后,仍须继续等待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的审讯,定时向警方报到。也就是说,她在行动上的自由,是在符合保释条件下而来,一切都是依法律行事。她的弃保潜逃,并声称永不回港,就是彻底地挑战香港法律,目无法纪,一错再错,令人愤怒。

广大香港市民对周庭的人格卑劣也予以谴责。出狱后的周庭,表面上一直低调生活,未再站于镁光灯之下。据香港警方指出,周庭在这段保释期间,每次均按时向警方报到,态度合作。也许就是她的低调和合作,才让警方相信她并给予她赴加拿大继续学业的机会。岂料她弃保潜逃,扯下多个月来的伪装,更砌词找借口去欺骗同情,企图自我制造“光环”,着实让人失望。

周庭的行径也广受包括“同路人”在内的谴责。一些在2019年因受煽动成为黑暴的年轻人,受到法律制裁后也懊悔不已,希望社会各界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而周庭这次的卑劣行为,势必令当局重新思考是否要调整对往后类似案件的保释条款。一些有心改过的“黑暴”青年,保释条件大有可能被收紧,甚至再难获得保释机会。

公众的疑惑:为何会同意她出境读书?漏洞在哪里?

这次事件也让不少人质疑,像周庭这样的人,当局为何会同意她出境读书呢?

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回应时曾提及:“警方尝试宽大处理,但这个良好意愿换来瞒骗,相信最失望的,是尝试宽大处理的人员。”也就是说,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人员大有可能是因为周庭的合作态度,因而尝试宽大处理,岂料她成功出境便马上翻脸不认人。

显然,在处理整件事件的过程中,存在着几个重大漏洞。

首先是忽视了周庭是黑暴中的头目级人马。

出生于1996年的周庭,与不少香港长大的年轻人一样,热衷流行文化,喜欢日本动漫作品,也能说得一口流利的日语。不过,她又与一般年轻人不一样,就是在初中时代已经成为反政府组织“学民思潮”的骨干成员。周庭与黄之锋、罗冠聪等人在2016年成立主张“民主自决”的政团──“香港众志”。他们虽没有明目张胆地主张“港独”,但他们的主张“自决”就是搞“暗独”的明证。

在2019年修例风波当中,“香港众志”全方支持“黑暴”势力的行动,包括有“香港众志”成员到美国呼吁美国国会通过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在网上号召及收集物资支援“黑暴”上街等。而周庭本人亦因2019年参与包围湾仔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两项罪名,并为此入狱。

看到周庭的经历,便知其反国家、反政府的立场异常鲜明。当局同意她保释出境升学,明显忽视了她在圈子里头领的属性。“擒贼先擒王”,打击任何罪恶首先针对的必然是头目级人马,在保释处理上也绝不可能简单地“一视同仁”,批准保释时必须特别谨慎。

其次,忽视了周庭虚与委蛇的伪装。

香港社会流行一句话:“法律不外乎人情。”无论是司法部门,抑或执法部门,对展示出悔意的疑犯或罪犯,经常都会作出有限度的酌情处理。而周庭这事也反映出警方在处理与国安相关的案件时除了过于宽大,更是不够谨慎,面对一些伪装悔改的国安疑犯,未具备应有的警惕性。

再就是忽视了周庭在国际舆论场上的影响力。

周庭在宣布弃保潜逃后,旋即接受日本媒体的访问,在访问中更表示希望能保持国际对香港的关注,还说未来会持续说出自己的经历。无论是周庭,抑或许智峯、罗冠聪这些潜逃人士,他们有一个共通点,就是一旦去了外国,较其他一般的反中乱港分子更有机会继续为祸。像周庭、许智峯这数人在窜逃到海外后,便迫不及待地散播不利香港的失实信息。

以周庭为例,由于她通晓日语,早已成为在日本唱衰香港的核心人物,日本反华传媒也喜欢找她做访问,营造反华氛围。这种具有不小影响力的反对派人物,在保释问题上根本不能对其过于宽容,否则他们一旦潜逃,对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也将更大。

对《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带来的启示

近年,在香港因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潜逃的人为数不少。我们必须明白,像周庭这样与外部势力有关联的,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2024年,香港特区政府将就《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进一步填补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上的漏洞,美西方很有可能会利用包括周庭在内的窜逃海外港人发动舆论攻势,鼓动全球反华分子。

因此,这次事件也为《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带来一些启示。

经过2019年的港版“颜色革命”,大众已看得很清楚,有很多间谍活动在香港发生。即使《香港国安法》早已出台,但作为国际大都会的香港,间谍活动仍不会在港绝迹。特别是现时科技进步,很多间谍行为未必可轻易规管,有关窃取国家机密,应包含现代间谍行为。所以二十三条立法时,不但要将间谍罪纳入,这次事件更是提醒我们,立法还必须留有与时俱进的空间。

纵观整部《香港国安法》,当中只有禁止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境外势力危及国家安全的行为。但维护国家安全的内容远不止这些范围。例如,《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条文中提及的其他危及国家安全行为,包括叛国、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外国政团在港进行政治活动,以及本地政团与外国政团建立联系,在《香港国安法》则未有涵盖。

这次周庭成功潜逃,香港相关执法部门人员显而易见是缺乏一种全面守护国家安全所应有的通盘概念,这凸显出从香港出发的二十三条立法工作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执法部门人员将来在执法维护国家安全时不会出现理解偏差的问题。

近年香港仍有部分人通过文化、艺术包装等行为,对抗特区政府、煽动对政府的仇恨。例如一些“黄店”在店内张贴赞美“黑暴”的标语,把合法的执法行动,说成政府打压示威者;又有一部人制造舆论抹黑跨境捐赠器官为“香港人的内脏全部拿给了内地”,借此煽动对特区政府及中央政府的仇恨。

这种“软对抗”属于好像不犯法、但有时却会僭越法律的界线,或是可以理解为煽惑他人去犯法但自己却不犯法。这些都是他们转变为打“渗透战”及“意识形态战”的明证。这次事件提醒当局,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不能因社会表面的平静而松懈;完成第二十三条立法时,必须注意“软对抗”和网络缺口。

总结

《香港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起生效实施,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条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基础。尽管特区政府了解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然而,在周庭这次弃保潜逃的事件当中,香港执法部门显然有点处理失算。需知道,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所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都应一律从严看管,即使能保释也只能作有限度保释,更不可以让他们保释出境。

说到底,无论什么样的制度,落实是最重要的。尤其是香港现正处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关键期,在国家安全问题上绝不能让任何反中乱港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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