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官商一体酿就黄光裕悲剧
FOCUSCN 发表于 2009/05/27 07:37 一品 百草园 (www.ywpw.com)
本来我对黄光裕的落马不感兴趣。中国的首富没有几个是没有案底的,关键是司法部门查和不查,一查起来都是惊天大案,实在没什么奇怪。我对黄光裕产生兴趣,是因为黄光裕在起家过程中,居然也有一个小小的手腕,那就是依靠房地产做假按揭,数额多达9亿多元人民币。当时,我正在揭露今年3月楼市成交量当中出现的假按揭现象,黄光裕的个案也成了我研究的对象之一。
自此关注黄光裕。不管黄光裕是如何的罪大恶极,他的发迹却是和许多潮汕老板的创富路径大致相同,走私——贸易——地产——上市——首富——入狱,基本上是这么一条路径。这条路径代表的是黄光裕这一代富豪的人生轨迹,可悲可叹。究其本质,他们以黑道赚钱,以官场护身,以绅士扬名,最后以罪犯终结。
很多人把黄光裕的犯罪,看作是官场腐败造成的。其实,有没有官场腐败,黄光裕的犯罪都是必然,因为他逃脱不了他所赖以生存的社会对他的惩罚。只不过是社会把官商勾结的现象放大了,有些人甚至认为只有中国才会有如此严重的腐败行为,而忽视了约束机制的不同。近日,韩国前总统卢武铉的自杀,已经告诉全球,如果不在体制上彻底实行政府公权与商业行为的隔离,不建立政府公权的约束机制,将会有很多个体生命为此付出代价。
中国社会体制的最大悲剧,就在于政府公权可以出卖。对于商人来说,这是赚钱的最便捷的通道,但是承担的风险绝对不是经济上的风险,而是法律上的风险。政府公权的出卖,有三种现象,一种现象是明码实价,直接标明多少钱,而转手倒卖,这些很多是政府在公开收取;二种现象是权力寻租,也就是没有标明多少价格,不公开标价,但实际非常值钱,由掌权者私下和买家权钱交易;三是权力互换,就是官员之间进行的权利等价交换。这几种行为,再加上这些政府公权不受约束,导致商人出现营商困境,纷纷选择与官员打交道的方法。
商人与官员打交道的方法很多,不同的行业也呈现不同的特征。就黄光裕而言,他选择的恰恰是风险最大的方法,那就是黑金政治。也许在他的想象中,对政府公权甚至司法权控制的越好就越安全。在他做假按揭骗取银行贷款后,与中行北京市分行打起了官司,其实是黄光裕应该承担还款的责任,但是,凭借它控制的司法权,硬是将中行行长和帮助过他的中间人送进了监狱。黄光裕由此尝到了以金钱控制司法的甜头。
然而,真正的大商人是不屑于这种做法的。有的大型企业立命的根本,就是绝对不以金钱买通政府公权或司法公权。我曾与华为高管有过一次长谈,华为对政府组织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非常热情,但是,基本回避与官员私下的权钱交易,甚至对一些明显需要进行政府公关行为也坚守底线。比方说,深圳地铁设交换站,华为当时员工为2万多人,完全有理由要求地铁在华为设站,但是,华为高管的态度和立场是,地铁是政府的市政工程,在规划和设计上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没有必要去进行政府公关,华为也从来不这样做。最后呢?当时的地铁规划不仅没有在华为设交换站,甚至没从华为经过。
当然,这是小事。不过从这个小事,说明中国的许多优秀企业在于政府官员打交道上是非常谨慎的,在企业品牌的塑造上已经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文化,并以这种文化的力量来抵御行政公权的非法侵蚀。而黄光裕则不同,他的贪欲已经促成了他的疯狂,并试图将行政公权、司法权转为个人用以牟利的工具,不惜血本营造通天本领。他不知道这么一个道理,叫做爬得越高,跌的越惨。
过多的指责黄光裕,我觉得也是一种不公。因为我们现行的体制,有太多的渠道足以让商人来买通公权,让公权服务商人。应该说中国政府的公权,是全球各国政府公权中最为强大的,但同时也缺少监督,缺乏约束机制。因为缺乏监督缺乏约束机制,滥用公权的现象就变得很正常,政府公权也就变得不守诚信。公权的不守诚信,恰恰是一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不守诚信的最大根源,中国的对内对外的许多商业活动,掩藏着无数的欺诈,而这所有的欺诈,恰恰是政府公权的不守诚信导致的。我们的政府公务人员不能说人数占比全球第一,但是财政收入用于公务人员开支比例,那一定是全球第一的。所以,我们的政府出台政策很快,但是所有的政策的执行效率却是最低的,因为履行这些职责的公务人员,首先考虑的并不是政策执行的效率,而是权力寻租的空间。权力寻租的空间大,公务人员就很积极,这些政策就容易推动,反之,政策出台的再多,也是一纸空文。
黄光裕对这些是颇有研究的,唯独没有研究借助政府公权的法律风险。这样,黄光裕就产生了一种错觉,把自己当做一个国家的元首,不断控制行政公权的范围,还设法控制司法权,最后的悲剧是怎么产生的,也许他自己到现在都不明了。同样,中国商人控制政府公权的癖好,不仅仅只是黄光裕才有,现在的许多商人也有。比方说,今年2月23日,我为什么站出来反驳前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因为他宣布的房地产业列为国务院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是完全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为什么?道理很简单,成思危可能不了解当时的背景,也不是房地产业不重要,而是这件事情的本质是商人控制并侵害了政府公权,这是连天都不会答应的事,国务院怎么会同意呢?房地产业列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草案,从头至尾都是由任志强带的一个团队来弄的,边弄还边在媒体上不断炒作,住建部和发改委只是当当二传手,如果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这样的草案,那就意味着一个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产业政策是由几个商人做出的,也就是这个产业政策不是政府来制定的,而是商人来制定的。
政府公权之所以为公,是因为覆盖在公权之下的种种商业生态,都能享受基本权益。从房地产来说,他的商业生态层面是极其复杂的,有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服务业、购房人士,如果开发商可以篡夺政府公权,那这个市场就毫无公正性可言,这个市场也就不可能存在下去。我当时就是基于一个这样简单的判断,来反驳成思危的。两天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否决了房地产业列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草案,由能源业进入。在这件事情当中,过度的权力欲望,让任志强犯了一个商人的大忌,在任何情况下,即使有再多的钱,你可以控制住建部、发改委,但是千万不要尝试去控制中央政府,那是政府公权高度集中的地方,不是用金钱可以控制的。黄光裕不是控制了什么什么部,什么什么院,结果呢?无需我再多说。
当然,从这个社会的运行法则来讲,我们的体制还带有一些半封建色彩,还没有达到一个很现代一个高度文明一个高效率的水准,我们甚至还不能说,我们的体制是世界上最完美无缺的体制,是最公平的体制,我们还要发展和进步。这些发展和进步的路上,黄光裕们的教训,是每一个商人,尤其是首富们应该谨记的。我们的体制有多少空子可钻,但不要刻意控制政府公权,这对商人来讲是风险最大的高危行为,随时可能导致身败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