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也许还是应当见一下杨丽娟的
数学 发表于 2007/03/31 10:27 一品 百草园 (www.ywpw.com)
昨天看了深圳晚报,发现居然有几大版在热议杨丽娟这事儿,有报道,有评论的。也就是说,杨丽娟这事儿仍然正在处于媒体的炒作之中。当然,大多数人都是持负面的看法。既然如此,我这么一个爱抬杠的人,就来它一个另外的看法吧。我的另外的看法,就是回想当初,刘德华也许还是应当见一下杨丽娟的,而不见也许就是不应该的。
那么有人说啦,那么刘德华的粉丝这么多,如果都要见,见得过来吗?这当然特别有理。但是我还有别的理可以争论的。
我的理由就是,刘德华的粉丝们,至今还没有一位有杨丽娟这么出名的,而且出名到了许多媒体大肆报道的程度。我的意思也就是说,既然杨丽娟已经被媒体炒作到如此出名的程度,则作为一个演员的刘德华,是只好见一见这么出名的粉丝的。或者也可以反过来说,就是如果任何一位刘的粉丝,为了要见刘就要死要活的,但是,知名度并没有达到杨丽娟那么出名,没有那么多的媒体大肆报道,则刘德华完全可以不理他就是了。因为,媒体想要制造出一个如此出名的粉丝,也是不太容易的,既然不太容易,则刘德华也就见得过来。
尤其是,歌星的活动目标就是为的制造粉丝,如果不存在粉丝,歌星也就挣不到那么多的钱。那么,在制造粉丝的过程中,也就顺便制造出了变态粉丝,因此歌星是存在有一定的责任的。而变态粉丝只是变态,哪怕是要死要活,也不干歌星甚事。但是,如果变态粉丝已经特别出名了,家喻户哓了,那么,这样的人又很少,则歌星还是见一见的好。
杨丽娟一直追星,导致父亲要卖肾卖房子,但是如果媒体不去炒作,报纸上从来不登,那么这样的事情就只是当地周围邻居的一个笑料,事情甚至根本就传不到刘德华的耳朵里,这一家人可能闹腾一阵子也就算了。
但是居然有记者发现了这件事情,加以报道,导致了杨丽娟一家成了新闻人物,那可就不得了啦。试问,在座的诸位,这一辈子有谁有机会上报纸啊?实在太难了不是?如果只是上一家小报,那还只是个小出名,但是大量的媒体都转载你的事迹,不管是好事迹还是坏事迹,一夜之间,已成名人了嘛。十三亿人民,究竟有多少人这辈子能够享受到这种待遇啊?要知道芙蓉姐姐也是骚首弄姿了那么长的时间才被大家注意到的,这事太不容易了。
而且,好不容易作一回人,谁不想出名啊?谁不想弄得家家报纸都在登自己的消息啊?即使不流芳百世,能够遗臭万年也是好的。即使是在我们这个强国论坛,疯僧撒了那么久的泼,你在大街上随便拦一个人问他疯僧是谁,他肯定不知道。因此,当一个人的名字被各个媒体登载,弄得全国上下家喻户晓,对这个人而言,必然产生一种成功感,一种微妙的心理变化。
那么,既然杨的一家受到如此的待遇,他们的必然表现,就是希望更加出名一些,换谁也是这样啊。因此他们就自己搞了一个新闻策划,来到香港。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这么出名的人物全国没有几个,如果我是刘德华,就专门见他们一面,见了以后鼓励几句啊,拉几句家常啊,请他们吃一顿饭啊,批评他们两句啊,这个时候对他们的批评,他们应当是能够听得进的,而且会当作圣旨来对待的,这对于治疗他们的疾病是会产生转机的。而且,目标已经达到,全家三人很高兴,于是回程,回到家里,向邻居们夸耀,这是多么有面子的事情啊!
那么有人就会问,那么,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人跟风呢?跟风的人肯定会有成百上千的,但是,一到成百上千的地步,媒体的记者们也就懒得关注了,即使关注,也不会把人家的人名弄出来,最多说有那么一个现象。在这种情况下,那成百上千的人也就获得不了那么高的名声,但是反过来,也就没有机会获得那么巨大的“没面子”。因为,名声越大则“没面子”也就越大嘛。
我想,杨丽娟的父亲为什么自杀?因为他觉得太没面子太没面子了。原来被众多媒体捧成个新闻人物,当然希望自己能够有面子,而一旦刘德华不理睬,就太没有面子,没有面子到了觉得愧对邻居,无颜回去见人的地步,没有办法交待,因此就自杀了。
那么,现在怎么办?我看刘德华还是见见杨丽娟吧。因为,如果你再不见,可是媒体疯炒,这会导致那母女二人都存在着巨大的没面子的问题,要知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嘛。也许到时候死的就不是一个人,而是还要加俩人了,这可是要严格防止的,已经死了一个就不要接着再死了。尤其是被媒体如此地万般炮轰,十分之九的网友都持否定态度,一个有着精神病的人,能够受得了这个吗?有点爱心吧!人家不就是有点毛病吗?就算是个残疾人,何必媒体要动那么大的阵仗呢?
顺便讲一个当年的维吾尔族老人库尔班大叔的故事。当年维吾尔族老人库尔班大叔,准备了一些礼物,备了一头毛驴,准备上北京去见毛主席。当然说起来这个人是有病,不大正常,但是如果媒体不理睬,他也就闹腾一阵算了。
但是这件事情被媒体知道了,且登出来了,且传得到处都是,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因此毛主席知道了这个情况也就见一见库尔班大叔了。
也就是说,如果媒体没有把这个具体的人名给登出来,那想见毛主席的人多啦,毛主席绝对没有义务去见他们。但是这个具体的人的名字,库尔班既然已经给登出来了,其他的人都没有他那么出名,则毛主席只好见见啦,反正这么出名的人也就那么一个,见见也不太费事情的嘛。想想,媒体都登得沸沸扬扬的了,如果毛主席始终就是不见库尔班大叔,则一般的读者也会觉得一个故事没有圆满似的。
还是来说杨丽娟这事,我还有一个建议就是全国各大媒体的记者应当联合起来给杨丽娟捐一些款的。为什么呢?给病人捐款嘛,既然可以给什么白血病啊,艾滋病啊什么的捐款,当然也可以给精神病人捐款。
为什么记者应当捐款呢?这就要从GDP的角度说了。昨天深圳晚报用了好几大版来描述杨丽娟的事情,那照片登得老大,也不知道有没有给人家版权费。此外,杨的一家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搞了一个行为艺术,单从深圳晚报的情况看,我想会导致全国的所有报纸多销出去几百万份吧?就算那几百万份的报纸中每一份利润为二元钱,给杨的一家捐上一元,不过份吧?也就是说,杨的一家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使中国信息产业的GDP上升了多少多少,贡献了多少多少,我想是可以用百万元来计的。但是如果人家通过辛勤劳动生产了那么多的GDP,劳动成果全部被记者和文人们拿走了,自己没有得到多少,那也是不公平的吧?
以前有一个歌叫《十五的月亮》里面的歌词唱到:“军功章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则现在的各大报纸的记者用着稿费挣来的奔驰得意洋洋地在街上开着的时候,杨丽娟也可以唱到“奔驰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如果没有这样的新闻,记者吃什么啊?因此说得难听一些,杨丽娟老爸的鲜血正在滋养着各个媒体的记者们和文人们,为他们提高收入获得稿费作出了贡献。
而且,说来说去他们也不过是人民内部矛盾嘛,又不是犯罪分子。
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反复高唱要“善待有贡献的人”,那么杨的一家对GDP那么有贡献,也应当得到善待才是。
刘德华也许还是应当见一下杨丽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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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也许还是应当见一下杨丽娟的
昨天看了深圳晚报,发现居然有几大版在热议杨丽娟这事儿,有报道,有评论的。也就是说,杨丽娟这事儿仍然正在处于媒体的炒作之中。当然,大多数人都是持负面的看法。既然如此,我这么一个爱抬杠的人,就来它一个另外的看法吧。我的另外的看法,就是回想当初,刘德华也许还是应当见一下杨丽娟的,而不见也许就是不应该的。
那么有人说啦,那么刘德华的粉丝这么多,如果都要见,见得过来吗?这当然特别有理。但是我还有别的理可以争论的。
我的理由就是,刘德华的粉丝们,至今还没有一位有杨丽娟这么出名的,而且出名到了许多媒体大肆报道的程度。我的意思也就是说,既然杨丽娟已经被媒体炒作到如此出名的程度,则作为一个演员的刘德华,是只好见一见这么出名的粉丝的。或者也可以反过来说,就是如果任何一位刘的粉丝,为了要见刘就要死要活的,但是,知名度并没有达到杨丽娟那么出名,没有那么多的媒体大肆报道,则刘德华完全可以不理他就是了。因为,媒体想要制造出一个如此出名的粉丝,也是不太容易的,既然不太容易,则刘德华也就见得过来。
尤其是,歌星的活动目标就是为的制造粉丝,如果不存在粉丝,歌星也就挣不到那么多的钱。那么,在制造粉丝的过程中,也就顺便制造出了变态粉丝,因此歌星是存在有一定的责任的。而变态粉丝只是变态,哪怕是要死要活,也不干歌星甚事。但是,如果变态粉丝已经特别出名了,家喻户哓了,那么,这样的人又很少,则歌星还是见一见的好。
杨丽娟一直追星,导致父亲要卖肾卖房子,但是如果媒体不去炒作,报纸上从来不登,那么这样的事情就只是当地周围邻居的一个笑料,事情甚至根本就传不到刘德华的耳朵里,这一家人可能闹腾一阵子也就算了。
但是居然有记者发现了这件事情,加以报道,导致了杨丽娟一家成了新闻人物,那可就不得了啦。试问,在座的诸位,这一辈子有谁有机会上报纸啊?实在太难了不是?如果只是上一家小报,那还只是个小出名,但是大量的媒体都转载你的事迹,不管是好事迹还是坏事迹,一夜之间,已成名人了嘛。十三亿人民,究竟有多少人这辈子能够享受到这种待遇啊?要知道芙蓉姐姐也是骚首弄姿了那么长的时间才被大家注意到的,这事太不容易了。
而且,好不容易作一回人,谁不想出名啊?谁不想弄得家家报纸都在登自己的消息啊?即使不流芳百世,能够遗臭万年也是好的。即使是在我们这个强国论坛,疯僧撒了那么久的泼,你在大街上随便拦一个人问他疯僧是谁,他肯定不知道。因此,当一个人的名字被各个媒体登载,弄得全国上下家喻户晓,对这个人而言,必然产生一种成功感,一种微妙的心理变化。
那么,既然杨的一家受到如此的待遇,他们的必然表现,就是希望更加出名一些,换谁也是这样啊。因此他们就自己搞了一个新闻策划,来到香港。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这么出名的人物全国没有几个,如果我是刘德华,就专门见他们一面,见了以后鼓励几句啊,拉几句家常啊,请他们吃一顿饭啊,批评他们两句啊,这个时候对他们的批评,他们应当是能够听得进的,而且会当作圣旨来对待的,这对于治疗他们的疾病是会产生转机的。而且,目标已经达到,全家三人很高兴,于是回程,回到家里,向邻居们夸耀,这是多么有面子的事情啊!
那么有人就会问,那么,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人跟风呢?跟风的人肯定会有成百上千的,但是,一到成百上千的地步,媒体的记者们也就懒得关注了,即使关注,也不会把人家的人名弄出来,最多说有那么一个现象。在这种情况下,那成百上千的人也就获得不了那么高的名声,但是反过来,也就没有机会获得那么巨大的“没面子”。因为,名声越大则“没面子”也就越大嘛。
我想,杨丽娟的父亲为什么自杀?因为他觉得太没面子太没面子了。原来被众多媒体捧成个新闻人物,当然希望自己能够有面子,而一旦刘德华不理睬,就太没有面子,没有面子到了觉得愧对邻居,无颜回去见人的地步,没有办法交待,因此就自杀了。
那么,现在怎么办?我看刘德华还是见见杨丽娟吧。因为,如果你再不见,可是媒体疯炒,这会导致那母女二人都存在着巨大的没面子的问题,要知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嘛。也许到时候死的就不是一个人,而是还要加俩人了,这可是要严格防止的,已经死了一个就不要接着再死了。尤其是被媒体如此地万般炮轰,十分之九的网友都持否定态度,一个有着精神病的人,能够受得了这个吗?有点爱心吧!人家不就是有点毛病吗?就算是个残疾人,何必媒体要动那么大的阵仗呢?
顺便讲一个当年的维吾尔族老人库尔班大叔的故事。当年维吾尔族老人库尔班大叔,准备了一些礼物,备了一头毛驴,准备上北京去见毛主席。当然说起来这个人是有病,不大正常,但是如果媒体不理睬,他也就闹腾一阵算了。
但是这件事情被媒体知道了,且登出来了,且传得到处都是,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因此毛主席知道了这个情况也就见一见库尔班大叔了。
也就是说,如果媒体没有把这个具体的人名给登出来,那想见毛主席的人多啦,毛主席绝对没有义务去见他们。但是这个具体的人的名字,库尔班既然已经给登出来了,其他的人都没有他那么出名,则毛主席只好见见啦,反正这么出名的人也就那么一个,见见也不太费事情的嘛。想想,媒体都登得沸沸扬扬的了,如果毛主席始终就是不见库尔班大叔,则一般的读者也会觉得一个故事没有圆满似的。
还是来说杨丽娟这事,我还有一个建议就是全国各大媒体的记者应当联合起来给杨丽娟捐一些款的。为什么呢?给病人捐款嘛,既然可以给什么白血病啊,艾滋病啊什么的捐款,当然也可以给精神病人捐款。
为什么记者应当捐款呢?这就要从GDP的角度说了。昨天深圳晚报用了好几大版来描述杨丽娟的事情,那照片登得老大,也不知道有没有给人家版权费。此外,杨的一家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搞了一个行为艺术,单从深圳晚报的情况看,我想会导致全国的所有报纸多销出去几百万份吧?就算那几百万份的报纸中每一份利润为二元钱,给杨的一家捐上一元,不过份吧?也就是说,杨的一家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使中国信息产业的GDP上升了多少多少,贡献了多少多少,我想是可以用百万元来计的。但是如果人家通过辛勤劳动生产了那么多的GDP,劳动成果全部被记者和文人们拿走了,自己没有得到多少,那也是不公平的吧?
以前有一个歌叫《十五的月亮》里面的歌词唱到:“军功章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则现在的各大报纸的记者用着稿费挣来的奔驰得意洋洋地在街上开着的时候,杨丽娟也可以唱到“奔驰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如果没有这样的新闻,记者吃什么啊?因此说得难听一些,杨丽娟老爸的鲜血正在滋养着各个媒体的记者们和文人们,为他们提高收入获得稿费作出了贡献。
而且,说来说去他们也不过是人民内部矛盾嘛,又不是犯罪分子。
中国的经济学家们反复高唱要“善待有贡献的人”,那么杨的一家对GDP那么有贡献,也应当得到善待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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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想在网上发议论,但不想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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