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的十年(很真实,很感人)1-6
jojo58 发表于 2006/09/15 00:19 一品 百草园 (www.ywpw.com)
不是个天生叙述的胚子,和我接触过的编辑都说我的文路太乱,事实上,我就是个头脑简单的动物。
而我所想叙述的这十年,像一盆长坏了的盆景,枝叶繁茂,让人头疼。
到最后,我选择从头说起,这样可以避免叙述过程中我漏掉什么,这残酷的十年,这疯狂的十年,没有什么容许忽略。
二
一九九四年,我十六岁,唇红齿白,明眸善睐。
李小均十六岁,单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
他比我小三个月三星期加三天。
命书上说女人比男人大三年,或者三个月,他们注定纠缠。这是十年后我看到的句子,惊悚。
李小均是典型的书呆子,沉默寡言,木讷迟钝,容貌冰凉。之后我没见到过一个男人的容貌可以用冰凉来形容。
他是我的同桌,我的课桌靠墙,贴着窗户,每次下课,我都要等李小均离开座位,我才能出去,他个子大,我从他身后过去总不免蹭到他,这是我的难言之隐。十六岁的少女,不愿意和无关异性有任何身体接触。
偏偏李小均是个不爱运动的男孩,除了去厕所和课间操,他都趴在课桌上写写画画,他捣腾数学问题的执着劲令人生厌。他最爱和他前面的同学在课间下象。而我讨厌一切棋类游戏。我不好意思一次次和李小均说你让我出去一下,我便趴在窗台上看隔壁班的同学在走廊上来来去去,时不时和其他同学透过窗户栏杆探监一样聊两句。
因为是同桌,几乎所有活动都是我和李小均一组,这让十六岁的我极其愤怒。
李小均的手白得像小姑娘的手,劳动课根本不能当男孩使,打扫卫生时,往往是我扫了六组地,他才扫了2组,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老师给我调整座位。
那时,男生女生是不能多说话的,否则就有早恋传言漫天飞舞。
我和李小均没有传言。因为我们很少说话。
我看不起他的木讷笨拙。
他弄不懂我的多愁善感。
高中第一年,我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李小均,让一下。他会举着棋子说:恩,好。
极度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看他们下棋。看不懂时我会冷不丁问一句:那象为什么要
斜着走?那马为什么要不能直着走?
李小均的对手老笑我弱智,我翻着白眼说:我不懂还不可以问呐?
李小均总是很耐心的给我讲解。渐渐懂得原来象棋这么好玩。
渐渐的,李小均的对手换成了我,下课铃声一响,李小均就从课桌里摸出象棋凑到我耳边说:杀一盘吧。
我当时对象棋的着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我记忆中,高中三年,大概有一年的课余时间我都是争分夺秒的和李小均下象棋。一个故事的兴起毫无预兆,我和李小均,十六的年纪,有纯真的梦想,他想成为国际象棋大师,我想成为知名作家。
我们的爱好本来毫无交集,到最后我被拖进他的世界,迷上象棋,文学梦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这就造成了我今天叙述的艰难。
我没有要求老师换座位,我和李小均的同桌关系居然维持了两年,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呆板的老头儿,他居然两年没有调整过我的座位。
我和李小均,仍然没有传言--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争分夺秒的下棋,所以每天中午打饭和打扫卫生往往矛盾,如果我们一起打扫卫生,等到去打饭肯定要排队,所以最后我和李小均约定,饭由他打,我甚至把所有饭票都交给了他,让他为我分配。而我负责打扫卫生值日,甚至写作业,我练就一手好字,而且模仿李小均的字体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我们各自完成自己的工作只需要15分钟,然后开始摆阵杀将起来。
那时,仿佛永远不会疲倦。
故事开始时往往没有预料到走向。就像我和李小均,纯粹的棋友关系,却也被传言成了情侣。
谁让李小均端着我的饭盒呢?谁让我和李小均的作业错误都一样呢?谁让我们头碰着头一呆就是一中午呢?
我和李小均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
我盯着脚尖,听着老师语重心长,听着李小均脸红脖子粗的和老师争辩,头晕目眩,感觉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有飘的感觉。
直到老师一挥手说:好了,你们走吧。
我和李小均走出教导处,悄无声息的经过长长的走廊,步伐安稳,心情透明。
在拐角处,李小均笑出声来,他说:太好笑了。这算桃色新闻吧?
十七岁的他逆光,脸上绒毛毕现。我离他只有一米的距离,微仰着头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笑着笑着表情开始僵硬。
我的心通通的跳,中午寂静的楼梯上,他一步跨下来,轻轻捏着我的指尖说:你真好看,我就是喜欢你。
我小鹿一样跑开。
那年,那天,那阳光,定格在我生命里。
三
大学的第一年,我被思念折磨得不成人形。
我爱的那个人,在遥远的广州,我们之间隔着十四个小时的车程,来回二百八十二块的车票。
我和李小均约定,两个月见一次面,周五晚上我从武汉出发,周六早上到广州,然后周日晚上回校,周一早上赶到学校上课。下一次见面,小均从广州过来,然后回去。这样的来回,我们在两年里跑了近十趟,到最后,我们两个都可以安稳的在拥挤肮脏的车厢里呼呼大睡。
去年在电影院看《周渔的火车》,看着看着就号啕大哭,身边人惊奇的看着我,他们怎么知道,我曾经如此这般,在来来回回的火车上,幸福的奔波。
我们那时总有说不完的话,仿佛要把每个细胞都展现给对方看,我到他的学校,住在他的女同学的宿舍里,他到我的学校来,住在我男同学的宿舍里。为了能让自己的同学乐意一点,我们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笑脸,以及为人家做了多少事情。
一九九八年暑假,我和李小均都决定不回家,两个人做家教挣钱,以换得更多的相聚。
我的生日是八月八日,那段日子找工作,几乎都忘了这件事情。
生日前一天,我收到了一笔稿费,数目不小,几乎可以维持我三个月的生活费。我兴奋极了。我决定不告诉李小均,直接杀到广州给他一个惊喜。
八月七日晚,我买好车票,上车前拨通小均宿舍的电话,听到他喂了一声,我就挂了。
确定他在,就行了。
一路上,我都在想,我一大清早站在他宿舍门口,他该是什么表情。
而我不知道,彼时,李小均在一辆与我对开的列车上,也靠在窗前,想着给我一个惊喜。
我不知道我们擦身的那一刹那,在哪一段路程上。但若那日,你看到两个年轻的身影,靠在车窗边,托着腮幸福的笑,那就是十九岁的李小均和大他三个月的女友沈瑶。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擦身而过。
我到达小均的宿舍时,被告知小均去找我了,我瘫坐在地上,欲哭无泪。
我去传达室往我的宿舍打电话,没人接听,暑假里宿舍没什么人。我就不停的打不停的打。
到最后终于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好在那同学我认识,我问她,今天早上有没有人去找我,她说没有,接着我就听见了电话那边李小均询问她的声音,他问:同学,你知道沈瑶去哪里了么?
我同学在那边大笑着说:**,电影也没这么巧啊!你等着啊,你男朋友在这里呢。
李小均刚喂了一声,我就哇的哭出来了。传达室的大爷连忙给我递纸巾,我说小均我本来是要给你惊喜的,你怎么去了武汉了嘛,他说今天是你生日嘛,我想一早来,给你一个生日惊喜呀。
我们就在电话里责怪,惋惜,到最后决定我在广州等他,他坐晚上的车回广州。
我带着满脸的纸屑,红着眼眶坐在广州站的台阶上,滴米未进。爱情的力量大到惊
人,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在这里等着,第一眼看见他,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
我就那么呆呆的坐着,身边的人川流不息,我看见的居然都是情侣,他们多么幸福,他们可以有那么多时间在一起。
夜晚,有乘警过来说:姑娘,你是接站还是坐车啊?
我仰着脸说:接站,武汉到广州的K57。
他慈祥的说:你去找个旅馆睡觉吧,这样多累啊。
我摇头说不,我不累。
他说:那,姑娘,夜里人少,危险,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就来找我,我在值班室。
我嗡着鼻子说恩,眼泪哗啦拉又流下来。
我站在出站口旁边的大石墩上,穿着火红的裙子白色的上衣,我在人群里找我的小均。
小均从背后把我抱下来,在拥挤的人流里吻我。说对不起我,没陪我过19岁的生日。
我哭得不行,手脚都要发麻。委屈屈的泪水似乎永远都停不下来。
他就用那冰凉的手一点点擦我的眼泪,最后我们都笑了。
他说我就像个水龙头一样,开关一拧眼泪就下来了。
是啊,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泪水要流?
四
其实叙述到这里,我依然找不到我们分开的理由。
有时候,爱走,和爱来一样没有理由。
事实上,我们分开了。大三那年,我们分手了。
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故事情节在瞎掰,试问谁舍得,谁有勇气将自己用生命去爱的岁月当故事一样讲的跌宕起伏?
写到这里,我想哭来着。但是已经没了泪水。我说过了,没了爱的激情,就好比六十岁的老女人干瘪的**,再用力也哺育不了孩子了。
我的泪,早在一九九九年的秋天,流干了。
九八年十二月,小均的生日,我去了广州。
那时,我给一些杂志写稿的钱已经可以支付学费了。
我给小均买了一大包礼物,从衣服到袜子,从剔须刀到花露水,礼物杂乱琐碎,小均却高兴得言语哽咽。他知道,这细密的心思,都是爱。
那天晚上,我和他,还有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去吃饭,席间,我发现他和他的某个女同学互相挤兑,精彩对白叠现,这个小均,是我所没见过的。我所见到的小均是温和的细致的深情的,这个讲着笑话瞎贫的男孩,我很陌生。
那个女生是那种很爽朗的很有才华的女孩,他们居然在饭桌上对起诗来。天可怜见,我早已经把背过的唐诗宋词抛到脑后,想当年我是多么博学,而李小均,他是
什么时候开始对文学感兴趣?
他们背到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时,我黑着脸站起来就走了,抛下一桌子人瞠目结舌
。
其实有一些东西,是我忽略掉的。
我爱李小均,爱到骨髓里,我再不看其他异性一眼,也不允许他看别人一眼。
我说小均,你是我的世界,我只有你,我没有别的,我不许你离开我,除非我死。
我偏执多疑,任性,占有欲望强烈。
我经常在半夜给小均打电话,只要他的同学说他不在,我就整夜睡不着,第二天我就会揪着他问个不休。
我离开饭局的那天晚上,一个人跑到广州站去等车,依然坐在那个高高的台阶
边,头靠着栏杆。
我想把这四年理出个头绪来,我为了李小均丢失了自己。我分分厘厘的要,他分分厘厘的给,要到最后我发现,他给的不是全部,而我以为这是全部。
我敏感而忧郁,歇斯底里在骨子深处某个地方潜藏。
十二月的广州,白天骄阳似火,夜里却也凉的刺疼。
我昏昏沉沉,在广州站睡去。半夜里,我被人抱起来,惊醒,一个巴掌摔过去,却发现是小均,他就那么抱着我,任由我摔打蹬弹,口无遮拦的骂他,我在他白皙的手腕上咬出一排排牙印。他就是不出声,抱着我走得飞快。
他将我径直抱进流花站边的一个宾馆的房间,扔在床上。转过头去却是一声闷闷的哭声。
长长的寂静无声,让我觉得胸闷。
我扑过去伏在他的背上,我喃喃的说:小均,我爱你。
他缓缓的转过身来,拥抱我,亲吻我的眼睛,我的苍白的脸颊和嘴唇。
然后,他要我。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我们约定要将这一天留到婚礼那天,然而我们没有。
一切都自然而然,我们生涩,颤栗,恐惧,兴奋,疯狂。
一个晚上我们一次又一次,流着血流着泪流着汗。
天亮的时候,小均牵着我的手,从宾馆服务员身边悄悄溜下楼,我们偷走了那条床单,那上面有我处子的纯净血红。
五
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我去了广州,准备为实习找单位,我开始预备起一年后和小均双宿双飞的生活。
自那夜后,我们再没有越雷池一步,我们还可笑的约定,将第二次留到新婚之
夜。我们在说这话时,脸上有神圣的表情,当时似真的。
我在广州的日子里,很是失意,我没料到广州工作如此难找,短工一般都要会粤语,而我不会,我会流利的普通话和恶狠狠的武汉话,就是不会粤语。
我成天呆在小均给我租的小房子里发呆。那时小均已经一口标准的广州话了。他接电话时我就在旁边傻呼呼的看着他,如同听鸟语。
我常凑过去听那边是男是女,他一开始是笑着推开我,后来有几次,明显是狠狠的推我。
小均有时会和我挤单人床,我们紧紧的抱着,艰难的抵抗欲望,到后来我对小均说你别来了。
小均点头,亲吻我的额头说:反正这辈子我将搂着你一直到死,迟个三年两载,我能坚持。
我又哭,泪水湿淋淋的蹭在小均的衬衣上。
在广州的日子,是我们这十年最甜蜜的日子。
每天下班后小均就拎着三俩棵青菜和一点熟食回来,系着围裙给我做饭,我在他身后看着高高大大的他忙碌的身影,就想哭。我一哭就不吃饭,他就敲着饭盆唱:话说那个人是铁饭是钢啊*那个一顿不吃饥的慌啊*,直到我咧嘴一笑,他适时的递
过来食物,我们红着眼睛看着对方,狼吞虎咽的吃饭,然后亲吻,我迷恋他的嘴唇,他迷恋我的眼睛和我的脖子。有时我们走着走着路,我就停下来对他说:小均我想你,他就搂着我吻我的眼睫毛。
裂缝,也在这期间出现。
我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我空有抱负和自以为是的才华,却没有施展的地方,眼看着我就在广州呆了快一个月了。我是个很自负的女人,我受不了这种悠闲,受不了这种没着没落的感觉。小均对我说没事的他可以养活我,他在摩托罗拉实习,而且颇有人缘,常有同事邀他聚会。
每次聚会他都说瑶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我低头不语,我不愿意去看着人家衣香槟鬟而我灰头土脸。
我不光自负我还自尊。
小均渐渐不再征求我的意见,只是给我的呼机留言告诉我他有聚会不会回来。
有好几次,小均都很晚才回来,浑身酒气。躺在我身边呼呼而睡,他不知道我根本就没睡着。
那天他又是半夜一点回来,我闷闷的躺着,他轻手轻脚的开门,拿睡衣冲凉,我翻身拿他换下来的衬衣,居然闻到一阵香水味道。我的心一下子就像掉进了冰窖。我坐在黑洞洞的屋子里,大脑空白,茫然无神的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
小均从卫生间出来,摸黑到床上,可能是没摸到我,就轻轻的喊沈瑶,我在黑暗的沙发角落不吱声儿,他又叫沈瑶你别闹了,屋子黑你小心绊一下,说着就去摸灯绳,当时我适应了黑暗,我看见他的身影在移动,我站起来跑过去狠狠的推了他一下,他没站住,摔倒在地上。
他以为我和他开玩笑,笑着爬起来拉亮了电灯,看见我蓬头垢面的站在屋子中
间,泪水汩汩的往外涌。
他呆呆的看着我说你怎么了沈瑶?
我指着他的鼻子说:李小均你混蛋!
他过来想把我抱起来,我一脚踢过去,自己却摔倒在地上,他说你怎么了瑶瑶?
我站起来,像头母狼一样扑向他。我抓他咬他,他站着不动,任我发泄。直到最后,我终于累了,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再醒来,看见小均站在窗前抽烟,烟头在黑夜里闪闪烁烁。我就那么侧躺着看他的背影,看到眼睛发花,他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一根烟燃完再接着点一根。
天渐渐发白,我都看累了,他还是站在那里,我轻轻的叫他:小均。
他仿佛要转身,却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我跳下床,扑过去抱住他,尖叫起来,我把他拖到床边,心都快要跳不动了,小均,我的小均,他怎么了?
我颤抖着找电话,我不知道该拨什么号,我摇晃他,我亲吻他,他都不醒,我绝望的瘫在床边号啕大哭,我以为小均死了。
我就那么一直哭一直哭,哭到喉咙都哑掉,没有了眼泪,我发现小均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摸着我的脸问:沈瑶你怎么了,你哭什么?
我哑着嗓子说:小均我以为你死了。
小均疲惫的笑:我只是累了,我就是想睡。
我爬到床上,钻进小均的臂弯,蛇一样缠在他身上,他轻拍我的肩,渐渐又睡过去。
那一次,我们在那张小床上,整整睡了两天一夜。我们疲倦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
我常常想,我这辈子睡的最足的就是那一天。
六
我在叙述的时候常常陷入当时的情景,写写停停。我开始心疼当年的那个我。我像一头迷途的小兽,我跌跌撞撞,我极度不安,我做过这样的噩梦:我被一个歹人追赶,我跑啊跑啊却发现前面是悬崖,我只犹豫了一秒就跳了下去,结果我惊醒,我还在小均的怀里,我经常在半夜里泪流满面。我恐惧那种一个人奔跑的感受,如果有个人可以牵着我的手,我会感觉安全。
小均说我像一把利器,不出鞘则已,一出鞘就伤人。
说这话的时候,他恨恨的看着我。他恨我的暴躁,一如爱我的深情。爱的多恨的多。
我和他闹的次数越来越多,我的爱让他窒息。
我像个疯子,我要的越来越多。
我们一次次吵架,又一次次拥抱着睡去。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小均送我去火车站,默默的不说一句话。
我站在站台上,讨好的去拉小均的手,他握着我的手,漫不经心的握着,我能感觉到他是不愿意和我牵手了。我总是在一秒钟内变脸,我的脾气来得毫无理由。到最后他都怕了,他不再对我说话,只是默默的给我做饭洗衣。这种日子,是个男人都不愿意继续,可是我直到今天才明白,已经彻底的晚了。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李小均为我过完二十一岁生日,然后在广州站告诉我,我们不合适,我们非要把彼此伤到体无完肤不可。
我没说话,眼神淡定的看着李小均,这一幕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将我惊
醒,今天终于成为现实,成为我摸得着的无助和痛苦。
当时李小均肩头背着我的行李,手里提着给我买的一大兜水果。
我突然觉得可笑,李小均一直到现在还在像个骆驼一样为我做着男朋友的份内之事,可他怎么可以将分手说出口,他起码应该态度恶劣一点,表情决绝一点,可他温柔的看着我,疼惜的看着我,一副比我还痛苦的逼样儿。我终于没忍住,我笑了,笑到捂着肚子打滚。
李小均将行李放在地上,说了一句:沈瑶,你别再这样了,我已经看累了。
我站起来,将行李一点点扛在肩膀上,把水果袋抱在胸前,大踏步的往车厢里
走,没有回头。
我就那么抱着行李坐在卧铺车厢里,像个傻瓜一样目光呆滞。
火车开的前一分钟,我跳下去了。我的行李全丢在车上了,我就挎着一个斜斜的背包,在人群里找李小均,到最后,我绝望的靠在广州站的过街天桥上,天已经黑透了。我一步一步蹒跚的走,走到我曾经等过他的那个出站口,就那么理所当然的看见了他,他在那个石墩边蹲着,拼命的抽烟。
我站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等他抬头,等到我的脚都站麻了,他也没抬头,我分明看见烟头烫了他的手。
在我快到昏倒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拍身上的烟灰,然后看见了我,他走到我旁边,伸过手来牵我,我由他拖着,闭了眼睛的走。
他拖我到马路边搭车,我问他: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不出声,我说:小均,我明天还要走的,我要回武汉的,我就是想和你度过最后一个晚上。我不要你的怜悯。不要。
说着说着我就歇斯底里了,我挥舞着手臂,大声的说:我不会赖着你,我跳下火车也不是为了赖着你。
然后我没出息的哭了,我低低的说:我只是忘了你抱着我睡觉的滋味。
他一把搂过我,喘着粗气带着哭腔:瑶瑶,瑶瑶,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他几乎是将我夹在胳膊里回了我们的小屋子,房间里空荡荡的。
床上只剩了床垫了,他将我按在床上,要命一样亲吻我,我感觉自己都要被吻吐了。
我的眼泪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一个人的眼泪真的是有一定容量的,总有一天会干。
他搂着我,一寸一寸的亲吻我,他就像个孩子一样边哭边要我。眼泪啪嗒啪嗒掉我的胸口,事隔多年,我仿佛还能感觉到那泪珠的滚烫。
我们熟悉彼此的身体,像是天生配合默契。我看见有妖娆的花开在房顶,绽放得铿锵有声,我的指甲将小均的后背抓得血痕斑斑。
我们绝望的要对方,在光秃秃的床垫上,留下我这辈子最后的激情。
第二天,我一个人平静的去了机场,坐了最早的班机回武汉,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决定一辈子也不再去广州火车站。彼时,李小均香甜的睡在出租房的床垫上,手臂习惯性的摊着,仿佛我还在他怀抱。
本文跟贴
一个女人的十年(很真实,很感人)7-12 --- jojo58 2006/09/14 23:27 (14901 byt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