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把我扔进了监牢(9,10)

不可不转 发表于 2006/09/02 01:29 一品 百草园 (www.ywp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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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一,8月21日上午,我第八次走进了法庭。

  走进法庭前,在走廊上遇到了自己的一些证人,我的律师没有找全部的证人,就是找了我的两个邻居和一个我原来工作单位的manager,和他们打过招呼后,我进入法庭(证人此时不能入庭,只能在外面等着一个一个叫才能进去作证) 。

  一样的法庭,一样曾经见过面的人,经过多次的交锋、出庭,自己的感觉现在就是“例行” 的来法庭“上班” 了,如果说原来是” 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话,此时此刻的我就是” 死猪下油锅“也没有感觉了。,麻木的感觉,平静如水,没有了初期的气愤、不安和忧虑,有的只有似植物人般的漠然。

  首先,在陪审团开庭审议前,在这里我介绍一下法庭内部的格局(我想大部分的美国的法庭都是这样的格局):

  法庭用低矮的隔栏把整个房间分成两部分,1/3的空间是陪审团席/诉讼/被告/法官及书记官/CLERK的工作区间,2/3的空间是法庭的旁听席(任何和案件无关的人员都可以自由的旁听) 。

  法官点了我的 CASE号和我的名字后,我走到了被告席,我的后面就是旁听席(隔着隔栏) ,左边我的律师,右边我的翻译(还是那个美国翻译官) ,如果我的位置是5点钟方向的话,对方的检察官就是 7点钟的方向(和我同向),陪审团席在9点钟方向(不过陪审团席的旁边有个小门,直接通向” 陪审团审议“室,不知里面什么情况,只知道是陪审员单独审议的地方,与外界隔离),证人作证席在11点钟方向(暂时没有人,和我相对),然后12钟方向 (正前方)墙上有个很大的银幕,然后是法官在1点钟的方向(面对我),然后是书记员/CLERK/其它工作人员/法警(侧对)在3点钟的方向,法警离被告席(就是我做的地方很近) 。

  庭审开始,首先法官又向陪审团讲述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无外乎就是要公正、诚实、不带任何偏见的审核,以及进程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然后对检查官(我的控方) 说,控方在陪审团审理期间有两次的机会陈述(每次不超过一小时) ,告诉我的律师只有一次的机会(在控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之间) ,时间也不能超过一个小时。(这时觉得有些吃亏,为什么控告我的有两次机会?我的律师只有一次机会?后来知道这时法律上的规定)。

  首先是控告我的检查官(DA) 要求她的证人(还是那个笑嘻嘻的警察出庭,我心想,这个警察抓过我就不再干别的事情了?整天在法庭泡着?真是无法理解。。。这个笑嘻嘻上次已经做过证,因为那时可能没有陪审团,所以作证是给法官听的,这次法官说了不算了,又搬出来给陪审团看。。。。(心里鄙视中。。。心里想,拿来拿去就这些东西,烦不烦?!)。

  这个笑嘻嘻上证人席后还是昨天那些话,过了场之后。

  我的律师要求我的证人出庭(我的邻居)( 宣誓后)

  检查官(先问) :你是XXXX吗?

  邻居:是。

  检察官:你认识XXXX(被告) 吗?

  邻居:是

  检察官:你是否看见XXX(我)DRUNK过?

  邻居:没有。

  检察官:你是否听见XXX(我们) 吵架过?

  邻居:没有。

  (此时检查官自知没趣,对法官说:没有问题了) 。

  (同样的邻居,我的律师提问)

  律师 :你是XXXX吗?

  邻居:是。

  律师:你认识XXXX(被告) 吗?

  邻居:是

  律师:你是否看见XXX(我)DRUNK过?

  邻居:没有。

  律师:你是否听见XXX(我们) 吵架过?

  邻居:没有。

  (此时我想,你们不烦啊?!一样的话问来问去的?!)

  律师:你们做邻居多久?

  邻居:X年。

  律师:(给他看我房子的照片) 。这是不是XXX(我) 的房子,你是不是住在这里(指照片的邻居的房子) ?

  邻居:是。

  律师:你们的房子是不是离得很近?

  邻居:是。

  律师:你的邻居(我)你认为是好邻居吗?

  邻居:是,很好的邻居。

  律师:他们(指我和老婆) 是否SOMETIMES很MAKE NOISE?

  邻居:NEVER。

  律师:你们很熟悉吗?

  邻居:是。

  律师:你认为你的邻居(我) 有任何迹象显示有暴力倾向吗?

  邻居:没有。

  律师(对法官) :没有问题了。

  然后是我的另一个邻居(问题基本差不多,一个是我左边的邻居,另一个是右边的邻居。。。重复)

 最后我的律师要求我的另一个证人(原来工作单位的MANAGER)出庭。

  律师:你叫XXX吗?

  证人:是。

  律师:你了解XXX(我) 吗?

  证人:是。

  律师:XXX(我) 在你的单位工作多长时间?

  证人:X年。

  律师:期间有过任何的不良表现吗?

  证人:没有。

  律师:XXX(我)离开(就是辞职)单位时很高兴吗?

  证人:我认为是。

  律师:你是自愿的来这里作证吗?

  证人:是。

  律师(对法官说:) 没有问题了。

  。。。。。

  就是这么简单的问话和回答(这就是美国法庭上常要求证人的YES或NO的回答,任何的证人不能发挥,不能多说话,只能 YES或者NO,当然用YES或者NO不能回答的问题也只能用简短的回答,否则法官会干涉) 。。。

  证人做完证后,* 到检察官,还是详林嫂似的把我老婆报案时的控词说了一边,控告我。这次不同是,她向陪审员(陪审团已经入座)介绍了这个CASE的情况以及控告我的理由,控告我的原因和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有关的法律规定等。。。这次她还拿了一些法律上的文件(看来要在陪审团上下真功夫了)直接用幻灯投射在屏幕上讲解,可能是想增加视觉效果吧。。之后再次的要求法官在法庭上播放录音,法官这次同意了,然后就是放录音。。漫长的40 分钟。此时陪审员就是听、看,没有任何的机会和权力发问。。。放完录音后,DA以及其“激动”“愤怒” 的表情继续阐述我肯定” 威胁“过老婆,可能继续有进一步“犯罪” “倾向”的“潜在因素” ,演说时真是“声情并茂” 啊。。(就是整个的“公审” “地主恶霸” 的感觉,此时自己感到,在法庭上,什么“屁” 事” 小“事(在我们中国人看来)都可以成为对方控我的理由,而且会无边的夸大,哪怕这个事情再小(比如说看见我说话不耐烦,都可以拿来说明,你脾气不好,可能会控制不了情绪,进而可能出现” 报复“的行为。。等等。。。(巨冷!)),也会成为他们控告自己的理由,也可以支撑他们” 控罪“的证据成立!他们完全是用美国式的思维方式来” 推敲“我是多么的” 恶毒“,多么的” 危险!“,他们更不会理会(也不可能理会)什么” 中国的国情“。。。(无法理解中。。。气愤中。。。),这个检察官用及其“愤怒”” 冷漠“的表情,控诉了将近1小时(法庭墙上时钟作证)我的“罪证” 。然后我的律师开始为我辩护,这次看出我的律师开始卖力了(他自己也知道再不会有机会为我申辩了),看他为我申辩的时候在法庭上走来走去,以其声茂并存的方式,一会拿照片给陪审员看,一会又用幻灯机向陪审团讲述一些法律上的制度、要求等等。。包括运用各类的身体语言。。列举很多案件的实例。。把我说的好似” 雷锋“的老师般。。。极尽辩护之能事来试图影响陪审团来判定我无罪,。。更逐个的列举控方对我控告的”假设“的事实,试图一一的推翻控方的证词、证据。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律师对陪审团说,过去的苏联在对被告的判决时,采取的是” 宁冤枉一千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的法律策略,但是美国的法律基础是” 宁可放过一千坏人,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当然并不是说我是” 坏人“了,呵呵),说美国刑法对被告人的定性基础是被告在法庭判决前是无罪的,控方只有找到并具有” 确凿“”不可质疑“的证据能说明被告是有罪时,法庭才能给被告定罪,这是美国法律和刑罚的基础。。。又说,现在的情况是,无法找出一个,哪怕是一个能真正的说明我的当事人(被告) 有试图使用暴力的倾向,有使用(威胁) 的” 实际的“”真实发生“的证据。检方(原告)的证据只是基于(自己的老婆) 在警察局报案时的录音(证据) 和我老婆“ 原来打过报警电话” 来“ 推理”、“ 猜测”、“ 毫无道理”和“ 毫无法律依据”的,这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是不足以给” 被告“定罪的。又说,我们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权力,这里不是苏联,这里是美国,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的权力。。假设,如果说只要有一个人控告另一个人有暴力倾向,就能说明这个人肯定有暴力倾向和犯了罪吗?如果想证明一个人犯了罪,你需要找出“确凿”的证据,这个证据可以有很多种,当然也包括口供。反过来讲,站在“被告”无辜的角度,也许原告在撒谎,也许原告在诬陷,也许原告有其它的理由。。。。(此时看见律师好像是很激动似的,看见他脖子上的青筋有迸了出来,声音也比原来大了许多。。。我又一次明白了。。这个律师是勇者的” 斗鸡“啊。。。真是钱的威力无穷啊!!他赚钱,我破财。。但是庆幸自己找到了好的律师。。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别说是我还是没有死的。。。嘿嘿!暂时忘了” 银子”的事情。。窃喜中。。。。) 。

  这样的几个回合后,法官觉得时间到了(下午的4:15)(每次法庭的工作时间是:上午时间9:00-11:30,下午的开庭时间只是1:30-4:30,开庭多次以来,有时中间还有休息所以觉得一天下来也没有多少时间来真正的审议,甚至更有几次,其它的小案子在我的案子审议前“夹塞” 。。。) 就宣布:明天的同一时间继续开庭,最后告诉所有的陪审团和所有在坐的人,明天还是陪审团审议,至于什么时间有结果,全看陪审团是否有一致的决议,没有时间的限制(言外之意就是如果陪审团明天有最终的结果案子也就有了定审,如果没有结果,可能会继续下去,两天、三天。或者更长。。。大家没见到有些CASE的陪审团就用了几个月审议吗?当然我不认为我这个小案子能审那么长时间,只是希望早些有结果。。。不然腰包里的银子受不了啊。。。重返忧虑中!)

  休庭后,律师告诉我,明天上午我出庭作证,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因为对方的检察官会千方百计的在我身上找到破绽,陪审员也会在提问我是留意我的表现。又说,我的律师也会向我提问,告诉我了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告诉我在庭上不要答非所问,能简洁回答是只说YES或NO就好了,不要自作聪明,否则会引起法官或者陪审员的反感。我说,我知道了。

  说自己不担心是假的,主要是考虑自己是中国人,无法用中国人的思维去猜测陪审团,更无法去猜测全是美国人的陪审团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出了法庭,到了外面,看了看天,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又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老婆把我扔进了监牢(十)( 终结篇)

  8月22日,星期二。这是我最后一次走进法庭的一天。早晨起来,做了祷告,希望神能把这一天作为自己不幸的终结。一个多月来,经历了梦魇般的生活,精神上、情感上觉得自己真的有些支撑不下去了,气愤、怨恨、惧怕、哀愁、不安、无奈等词汇都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心情,酸甜苦辣的心情真的希望今天这是最后的一次,也希望这是最后的一天去面对法庭。

  走进法庭,果然不出所料,法官在宣布开庭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求我自己作证。

  走到证人席上,在法庭的要求下,自己举起了右手,面对着美国的国旗,听者法官助理的宣誓词,自己的心里觉得怪怪的,(中国人在美国国旗下宣誓?)。。。宣誓后自己做到了证人席上,此时自己的心情出奇的很平静。座下后,自己的右边就是整个陪审团的12人,他们坐成两排(距离只有几米左右,甚至可以听到陪审员的呼吸声) ,左侧是法官(相距7、8米左右),正面对着的是控告我的检查官(大概也是七、八米远,中间隔着法庭池)、我的律师和远些的旁听席(自己这时注意旁听席上坐者10多人,以前是一直背对着旁听席,这次是的一次面对他们) 。

  首先是我的律师提问:

  (考虑到自己的美国翻译有时不能很清楚领会我说中文的意思,稍微难些的中文他就听不懂,眼睛就瞪的像牛眼睛那么大,看着我(。。可笑!)所以此时自己要求法官用英文回答问题,(我就对法官说,我将尽我自己的最大的能力用英文回答问题,我不想叫这里所有的人因为翻译浪费时间。。(法官听后好像很高兴,对我说:I THINK YOU’LL BE FINE,THANKS!) .原来考虑过的可能出现的法律上的词汇问题,虽然前一阵有些发怵,但是多个回合过来之后自己觉得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也就是翻来复去的那些东西。另外考虑,万一有问题,自己还有权力叫美国翻译翻译(法庭答应后叫我的翻译和我一起坐到了作证席,紧挨着我)自己想这样至少可以明确的表达,又不会因为翻译翻来译去时使自己思维的中断。如果遇到可能自己实在听不懂时,自己有权力要求提问者重复或者局部的要求翻译。。更考虑可能令陪审团反感(谁愿意听听不懂的话呢?),因为一些语言上的问题和当时的表情是相辅想承的,如果用翻译的话可能会起反作用)

  (首先我的律师经法官同意后对我发问。以下用英文)

  律师:你是7月19日夜里被逮捕的,对吗?

  我:是。

  律师:被逮捕时,逮捕你的警察告诉你(权力)可以沉默吗?

  我:没有。

  律师:到警察局后,讯问你的警察告诉你(权力)可以沉默吗?

  我:是。

  律师:逮捕你时,你知道是是因为什么吗?

  我:是。

  律师:逮捕你时,你知道妻子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

  。。。。。

  律师:在警察局时你承认“威胁” 了自己的妻子吗?

  我:没有。

  律师:你说了什么?

  我:我说我没有“威胁” 自己的妻子。

律师:你当时承认自己有罪吗?

  我:没有。

  律师:你们结婚多少年?

  我:X年。

  律师:结婚后再中国生活了多少年。

  我:X年。

  律师:在美国生活了多少年?

  我:X年。

  律师:你以前殴打过你的妻子吗?

  我:没有。

  律师:你说的是以前在中国时也没有吗?

  我:没有。

  律师:你们发生争吵时你们在哪里?在干什么?

  我:家里,吃饭。

  律师:正在吃饭?

  我:是。

  律师:那时你们都谈了什么,或者说争吵了什么?

  我:(此处略,很长时间的陈述,无外乎就是因为什么“鸡毛蒜皮” 的事情争吵了。。等等。用了几分钟得时间)

  律师:现在你做什么工作?

  我:XXXX。

  律师:在这个之前你做什么工作?

  我:XXXX。

  律师:在中国之前你做什么工作?

  我:XXXX。

  律师:被逮捕那晚是警察去你家里?

  我:是。

  律师:你反抗拘捕了吗?

  我:没有。

  律师:你认为你近期的情绪正常吗?

  我:是。

  律师:出狱后你做过违反“禁止令” 的事情吗?

  我:没有。

  律师:你的专业是什么?

  我:XXXXX。

  律师:你妻子的专业是什么?

  我:XXXXX。

  律师:你妻子在去警察局报案时,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

  律师: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警察逮捕我的时候。

律师:警察告诉你的?

  我:是。

  律师(对着法官) :没有问题了。

  (自己知道,我的律师不会问很刁钻,所以回答时也没有感到紧张,都是简单的问题,时间也不长) 。

  这时检察官站起来申请提问,法官允许。

  (感到稍些紧张,知道不会有什么好的问题了)

  检察官:你发案那天晚上和妻子吵架的内容是什么?

  我:(就是重复刚才的话)( 这是第一次自己面对面的和控告我的检察官对话,自己突然觉得各种感觉涌上心头。(横下心来)自己就想看看你到底想干什么?!你到底能干什么?!所以,她提问问题和我回答问题的时候我的眼睛一直在紧紧盯着她的眼睛(用冷静、气愤、蔑视的眼光),就是想看看她的眼睛里到底有什么?!想说什么?!我自己觉得心庭坦荡,因为我不是罪人。。所以自己也采取了咄咄逼人的架式面对她)

  检察官:你妻子以前打过报警电话,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

  检察官:你经常的酗酒吗?

  我:不!

  检察官:你是说你从来不酗酒?

  我:是。

  检察官:那你喝酒吗?

  我:是。(TMD,喝酒和酗酒是一回事?)

  检察官:你每天都喝酒吗?

  我:不。

  检察官:发生争吵那天晚上你喝了多少酒?

  我:一罐。

  检察官:没有喝更多?

  我:老婆离开后又喝了一罐。(知道这后一罐不算数,嘿嘿!)

  检察官:一共几罐?

  我:两罐。

  检察官:你经常喝酒吗(HOW OFTEN)?

  我:是。

  检察官:那你是说你天天在喝酒?

  我:不是,有时在晚餐时才喝酒。

  。。。。。。

  检察官:你以前“威胁” 过妻子或者“殴打过” 妻子吗?

  我:没有!

  检察官:你听过你妻子报案的录音了吗?(废话!全法庭人多听见了!)

  我:是!

  检察官:那时事实吗?

  我:不是!

  检察官:那你妻子为什么那么说?

我:不知道!(心里这个骂呀!这个傻老婆,十足的呆傻呀。。。该打 N个大板!)

  检察官:你妻子说你经常“威胁” 她,还要“殴打” 她,是吗?

  我:不是!

  (此时心想,你不能绕开这个“威胁” 和“殴打” 吗?转来转去的想叫我迷糊?没门!。。清醒中。。)

  检察官:你现在的工作和你以前在中国的工作那个你更喜欢?

  (我看出了她想叫我说不喜欢美国的工作,这样我就会“抑郁” ,就会产生心里的波动。。。就会有暴力倾向,就上了她的当了。。嘿嘿,我还没有那么傻)

  我:都喜欢。

  检察官:都喜欢?!

  我:是。

  检察官:你以前学过什么专业?

  我:XXXXX。

  。。。。。。

  检察官:你在家里做饭吗?

  我:是。

  检察官:天天是你做饭?

  我:不。

  检察官:什么时候?

  我:只要有机会。

  检察官:只要有机会?

  我:是。

  检察官:什么机会?

  我:只要有时间。

  检察官:你有自己的房子吗?

  我:是。

  检察官:你有自己的公司吗?

  我:是。

  检察官:经营状况好吗?

  我:一般。(看出她想套我进她的圈套,房子和公司每月都需要PAY很多的BILL,希望我说不好之类的,那她一定觉得我在工作、生活上有压力。。。嘿嘿,没门!老子还没有到PAY不起BILL的时候)

  检察官:什么叫一般?

  我:没有压力,能维持(KEEP BALANCE)。

  检察官:你给妻子打过电话吗?(在禁止令后)

  我:没有。

  检察官:为什么?

  我:不敢。

  检察官:为什么?

  我:无法录音。(就是法官上次给自己一些“豁免” 的电话的事情)

  检察官:。。。。

(这时发现这一贯“咄咄逼人” 的检察官官,问我问题的时候有时不太敢不正视我的眼睛了。。。快感中。。。。)

  。。。。。。

  检察官:你们夫妻间感情好吗?

  我:好。

  检察官:那为什么吵架?

  我:每个家庭都有吵架。

  检察官:吵架时你是否很气愤?

  我:是。

  检察官:那你怎么办?

  我:看电视!

  。。。。。。

  搞了一会儿,又问了一些不痛不痒的东东。。估计这个检查官也感觉到了我这个“死猪” 真的不怕“开水烫” 。我此时自我感觉我的思路很清楚,我觉得她也感觉到了。。。另外我觉得我也没有必要胆怯,因为这个检查官是在这整法庭上我唯一可以得罪的。

  。。。。

  检察官(对法官):没有问题了。

  (自己这时觉得还没有过瘾呢?怎么不问了?(真的不是自己好斗,是因为这憋了一个月的时间没有机会在法庭上为自己申辩(就是第一次出庭说过几句话) ) 。

  自己“余兴未尽” 的“悻悻” 地重新走回“被告” 席。

  讯问我之后,基本上双方的举证就基本结束了,进入到陪审团审议的最后阶段。但是在陪审团最后进入密室审议前,检察官还有最后的一次机会在法庭上申辩 (前面我说过,在陪审团期间,(原告) 检察官有两次机会,而(被告) 我的律师只有一次机会申辩),检查官申请,法官同意。。。这个时候这个检查官又把那个录音带拿出来,在法庭上播放我老婆报案时的录音。这次到不是从头到尾的放,是专挑老婆“哭声最大” “跑飞机最偏” 的地方放,放一段,停一段,说一段,控诉我一段。。这一段段,一段段的,只想叫自己变成聋子!!

  残酷的迫害呀!!这样折腾了又是将近40分钟,到了中午时间了。。

  法官宣布休庭,宣布:下午1:30分继续开庭。。。

  。。。。。出法庭后,自己感觉有些要“赢” 的感觉,因为凭自己的感觉这12人的陪审团都说我“无罪” 不容易,但是都说我“有罪” 就更不容易了。。。(心里的小九九打了一遍,还是觉得“胜算”大,心里开朗了些。。)

  只是想今天有结果,无论什么结果。

  1:30分,法庭正常开庭,法官先说,这个案子各方的证人和证据在法庭上的出具已经差不多了,对被告(我) 也进行了讯问。。。这时法官问检查官和我的律师,你们还有没有什么其它的证据或者证人了可以出示给陪审团和法庭的?都说没有。。这时我感到这个 GAME接近 OVER了。看看陪审团席上陪审员们,觉得他们也是和辛苦的,和他们不着边的这么个小小的案子,牢牢地被“绑” 了四天。有的人每天开几个小时的车来这里,而且一来就更不自由了。。。百思不得其解啊!什么法律呢?什么制度呢?对谁有好处呢?。。。。就是折腾所有的人。。。。想了想去,噢,对了,只对辩护的律师有好处啊。

  在胡思乱想之际,法官告诉陪审团,现在正式进入陪审团审议阶段,这时法官宣布法庭休庭。这时陪审团就离开法庭,进入他们的审议室进行陪审团审议(隔离)。法官告诉检察官和我们可以在庭外等候结果。我和律师说,我想出外面呼吸一下空气,律师告诉我,行,但是不能离开,我说只在外面呆一会儿。。。

  走到外面,强烈的愿望就是希望陪审团能尽快的有个结果,最好是今天。看看自己的表,今天只剩下几个小时了。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走也不是。。。。很痛苦。就像等待这这人生的裁决似的!

  。。。。。。。。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好像有2小时吧。突然听到自己的电话响,我的律师来电话叫我赶快回到法庭,告诉我:JURY已经有 VERDICT了,心里紧张但是迫切的想知道后果,连跑带巅的回到法庭,看见已经有很多的人在那里了。这时看见陪审团的12人都走出来了,在他们回到座位时,全体的法庭人员(法官除外) 全部的起立,面对这陪审团员们(每次都是这样,陪审团走进/走出法庭时,全体人员要站立,行注目礼。。。这是法庭上的规定,看得出陪审员的地位有多高!牛啊!)

  这时陪审团坐定,他们其中的一人(陪审团团长,建立陪审团时法官指定的) ,把厚厚的文件递给法官,法官就像接圣旨似的接了过去。。看了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此时全体法庭的人都站立) 。

  法官宣读陪审团的决定:

  WE,THE JURY IN THE ABOVE-ENTITLED CASE,HEREBY FIND THE DEFENDANT,XXXX(我的名字) ,NOT GUILTY OF CRIMINAL THREATS,A VIOLATION OF SECTION 422 OF THE PENAL CODE,AS CHARGED IN COUNT 1 OF THE COMPLAINT。。。。。。

  。。。。当听到 NOT GUILTY时。。反到没有了感觉,脑里一片空白,恶梦?结束了?。。立在那里、愣在那里!真的没有了感觉,没有眼泪,没有兴奋,没有。。真的什么都没有。。。。梦魇般的生活结束了。。。傻傻的站立在那里。。。这时我的律师拥抱我,并和我大声说: NOT GUILTY!我却无言!。。。。。后面的一些旁听席上的人过来向我道喜,和我拥抱,握手,不认识的人,真诚的为我高兴,可是我自己却高兴不起来,此时的我真的觉得自己变成植物人了。

  法官这时对着我说:XXXX, YOU ‘RE FREE TO GO!

  走出了法庭,突然的涌出了很多的眼泪,很多的,自己无法控制的眼泪。

  感谢神,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感谢所有为我高兴的人!

  最后的话:

  一路的跌跌撞撞走来,体会了很多。

  当这个恶梦结束后,自己曾想过,也许有人需要知道我经历的这些。自己更想是否有必要花些时间把这个故事告诉大家。一些好心的朋友告诉我不要这样做,担心我写这些的时候,就会多一次的痛苦。但是几天下来,自己觉得做为一个曾经经历过原本不想经历此事的人,无奈的被拖入到梦魇般的现实中的人,更做为一个在国外生活的中国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很多和自己相似的人和家庭,都有着相似的生活压力和烦恼。就像我前面说过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一个有喜怒哀乐的普通人,所以我无法避免有时的冲动、避免有时的家庭纠纷和情绪激动。今天我经历了这个事情,可能明天其它的人又深陷其中。所以在此自己还是想用这个浅显的(近似于可笑的)经验提醒每一个可能会像我一样遇到麻烦的同胞,只是想用我的这个教训(或者是经验)来对一些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此类问题的人和家庭有一个好的借鉴,就算是自己的一点点的期许吧。 (请原谅自己在工作之余写的” 拙作“,因为时间的关系,写的时候没有经过任何的” 润化“,更没有经过细心的” 校对“,就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所以难免出现了很多错别字,出现了很多文章结构的差错,见谅!)

  人生的经验有很多种,对家庭事务的处理方式也是一种经验。作为生活在国外的我们,有时按中国人的传统和习惯对家庭内部事务以及矛盾的处理方式在国外是行不通的,甚至会因自己的无知付出巨大的代价。

  希望在国外生活的每个中国人都能够更加的理解,我们不仅仅需要在事业、生活上追求,我们有时更需要掌握一些简单的,最起码的国外的法律常识。无论你生活在美国、加拿大还是在英国、澳洲、日本。。。我想哪里都一样,面对且适应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不同的法律制度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每个生活在国外的中国人都是在付出了超乎想象的努力后才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点点的幸福和权益。我们原本很难,所以我们更不应因为自己的无知和失误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更难。所以,清楚的认清如何处理家庭内部的矛盾对我们是重要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权衡出什么是最佳方法的原因。

  最后,感谢所有在自己痛苦的时候给予自己精神上很大帮助的人,你们的帮助将使我永生难忘!

  也感谢所有看过这些文章的朋友,谢谢你们的耐心和时间!

  更希望每个生活在国外的中国人,永远的快乐、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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