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第二帝国时期共和派对全民投票理论的批判
民主的赝品 发表于 2010/12/24 04:03 一品 人文历史 (www.ywpw.com)
1852年法兰西第二帝国宪法第5章标题为《诉诸人民》,它的理论基础是帝国理论家所构筑的全民投票理论,其核心是波拿巴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即通过人民的投票为波拿巴家族确立个人权力提供某种合法性基础。
共和派的理论困境
共和派对于帝国的全民投票表现出本能的怀疑。他们认为,全民投票对人民大众而言仅是“一块用来捕鼠的诱饵,通过全民投票获得的表面上的民众同意,本质上其实是对广大民众意见的有意忽视”。然而,这些激烈的抨击也使共和派自己陷入了某种困境:他们没有也无法说服人民大众相信自己仅仅是任人操纵的木偶。共和派对波拿巴主义“人民主权”理论的批判存在一定的难度,其主要原因是共和主义与波拿巴主义二者在理论基础上存在一定的共性。在共和主义理论中,代表所拥有的权力来自于他们所代表的人民;而波拿巴主义的“人民主权”理论与共和派的理论在这一点上如出一辙,只不过在帝国体制中是由皇帝来代表人民。因此,在这一问题上批判帝国的全民投票理论,必然会危及到共和派自身所推崇的理论,这就使他们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
共和派批判的主要内容
1.质疑全民投票结果的真实陛
共和派指出,选民们在全民投票时面临各种各样的压力,对统计结果实行的人为操作,这样的全民投票应该被视为无效,因为它的结果缺乏客观真实性。但是,有一个现象是不容忽视的,即在第二帝国时期,人们已越来越少地提及全民投票结果的客观真实性问题,这在某种程度上证明第二帝国的全民投票在客观真实性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共和派对全民投票结果真实性的诘问逐步让位于质疑它是否是对人民意愿的主观歪曲。他们认为,帝国限制集会权利,由此便限制了公开讨论,而人民进行投票表决时必须事先对公决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才能够了解所要表决的问题,并做出自己的最终判断。但是,即便如此,对帝国的批评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帝国在限制集会的问题上是在不断改进的。
共和派还提出了另外一种批判理论,即全民投票制度本身就是反民主的,而且是愚弄人民的。共和派的一个重要理论支柱就是全民投票的欺骗性,这一理论基于如下假设:全民投票中无法说“不”,即便人民能够说“不”,他们的这一选择仍然不会对皇帝的统治带来真正的影响,因为举行全民投票的是一个能够世袭的皇帝。因此,任何形式的君主体制,就其本质来说,都不可能尊重人民的意愿。然而,对于极力宣扬全民投票的帝国理论家来说,在波拿巴帝国体制下,帝位的获得受到先决条件的制约,而且皇帝是可以被废除的。对于皇帝家族来说,如果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别的家族就能够通过人民的授权取而代之,人民可以自由地决定把权力授予哪个家族及哪个个人。
2.能否反映民意是衡量全民投票民主正当性的一个标准
共和派认为,法兰西第二帝国时期的全民投票无法反映真正的民意,认为全民投票活动不会对帝国的权力运作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共和派认为,帝国所举行的全民投票不可能遭到否决,他们的第一个论据是从心理方面提出的,它包含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人民盲目地投票赞成皇帝。二是人民能够对皇帝的建议做出自己的判断,但他们却因为害怕自己不公正地指责皇帝而不敢投反对票。
那么,如何做到尊重人民的真正意愿?共和派认为,必须首先区分现实的“受到愚弄的人民意愿”与“自觉的有待表达的人民意愿”,也只有通过这样一种方法才能顺理成章地通向共和派的理论。然而,为什么同样的人民,在帝国的投票箱面前如此胆小怯懦,而在一场建立共和国的斗争中却又如此具有反叛精神而且勇往直前?显然,共和派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这足以证明上面所提到的两种人民意愿是共和派根据自己的理认要求而虚构出来的。
共和派几乎没有从政治哲学的高度对第二帝国的权力组织与运行体制提出批判,而是用愤慨的情绪代替理论分析,这一点同样掩盖了他们在现代民主理论面前的谨慎与保守。他们不能在民主问题上走得更远,也就使他们在批判帝国的全民投票活动及其理论时半遮半掩,无法在全民投票活动所存在的操纵民意问题上形成具有说服力的看法。
3.法兰西第二帝国的全民投票为个人专制铺平了道路
共和派首先注意到的是宪法问题。宪法规定,只有皇帝才能决定是否就有关他本人的职权问题举行全民投票,皇帝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来选择举行全民投票的时间,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设计如何提出问题。但是,在帝国理论家看来,帝国所举行的定期选举能够间接地把皇帝的职权问题包括在内。当然,共和派可以进一步指出这种理论缺乏现实基础,因为人民不可能选举出一个与皇帝不一致的另外一个多数。然而,共和派在阐述这一问题时,又与他们所提出的人民意愿的观点相矛盾。
共和派认为,帝国时期举行的全民投票活动最终使公民投票制度信誉扫地,因为大部分全民投票是在危机时刻举行的,带有“乘人民之危”的性质。这些全民投票没有为选民提供任何选择余地,人民不可能有另外的比较温和的选择。选民们只能要么赞成皇帝所提出的公决议题以维持现状,要么完全推翻现有的制度及社会秩序。共和派谴责全民投票是一种使政变合法化的工具,认为皇帝拥有无条件地“诉诸人民”的权力。1851年的全民投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显然,共和派得出的结论难避以偏概全之嫌,因为他们没有认真研究帝国时期其他的全民投票,特别是就1870年宪法所举行的全民投票已发生了巨大变化。
4.全民投票与代议制的关系
在全民投票与代议制的关系问题上,共和派强调1852年宪法所赋予参议院的权力,参议院应该独立于行政部门而行使自己的制宪权力,并据此认为帝国的全民投票实施过程是违背宪法的。代表向人民负责,人民通过这些代表间接地获得了参与国家事务的自由,而全民投票却没有赋予人民这样的自由。以人民的意愿与代表们的意愿之间的明显区别为代价,共和派意在厘清自己的理论体系,提出人民意愿的自由表达只有通过代议制才能够实现。显然,他们所提出的理论中存在这样一个悖论:人民只能通过代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代表们的意愿却又并不一定是人民的意愿。公民的意愿能够得到尊重的唯一条件就是他们不要表达这一意愿。
但共和派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并非铁板一块,也存在巨大的分歧。如朱尔•西蒙,坚决赞成纯粹的代议制度;而另外一些人则与之相反,他们在总体原则上认可全民投票理论,但在动议权问题上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只有代表们才能拥有“诉诸人民”的动议权。
在论述全民投票问题的同时,甘必大对第二帝国进行了妖魔化。他指出,第二帝国所实行的全民投票,其实是拙劣模仿的民主(“民主的赝品”)。由于人民在投票表决过程中缺乏商议,当权者给那些农村民众施加了很大的压力,他们所提出的问题其实隐含了对民众的无形要挟。共和派的现实性考虑
共和派的批判,有很多是出于现实政治利益的考虑。他们对于全民投票制度最担心的是引入这一制度之后会打乱议会体制下的种种秩序。共和主义理论的奠基者们并没有止步于把代议制度绝对化,他们同时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即投票者的能力问题。他们认为,人民没有做出正确选择的能力;而这一点正是他们对帝国时期全民投票活动持敌意的深层原因。然而,在反对者看来,共和派提出的有能力者参加投票的观点只不过是控制人民参加选举的一种手段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共和派简单地把代议制与全民投票绝对对立起来,为帝国解体之后绝对议会主义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同时,共和派的理论宣传夸大了帝国时期全民投票活动的负面影响,使得对公民投票制度的探讨长期处于理论空白状态,影响了学界对民主问题的深层思考。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