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信仰的现代理由及其对于更新中国文化的意义/田童心

盲从权威 发表于 2010/12/12 22:43 一品 人文历史 (www.ywp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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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总结可知,个人来到上帝面前,通常不外乎以下几条路子:

1、自幼出身于基督教家庭。

2、超自然:例如受惠于神迹而皈信上帝。

3、基督徒的美好榜样的吸引,地方教会的发光的温暖吸引。

4、学理路径的思索寻求。

5、盲从权威:很多大科学家都是很虔诚的信徒,比如牛顿。

前三者需要第四条路径的补充。若无补充,就是不可靠的。家庭出身带来的信仰可以改变;神迹可遇不可求并且难以依据人的意愿随时复制,根据圣经可知神迹异能也不一定都来自神圣者;个人的美好一面往往也同时伴随着人性的弱点;各地教会的经营状况不一,有的地方的教会还很黑暗。所以不能够把信仰的理由基础建立在这些上面。如果你是从上述三个途径来到上帝面前的,很好,但是希望尽快在学理路径上弥补一下理性思考的功课。学术权威不一定代表他掌握真理,盲从权威不可取,自不待言。现在还有一些人盲从时髦赶潮流地信仰基督教,更不必说了。这里我们就主要谈一下学理路径的话题。企图回避或放弃用理性论证信仰的努力的神学工作者也就意味着拒绝同非教徒和哲学家进行对话,很容易从唯启示论走向蒙昧迷信。

今天这个具有高度文明和高度科技的时代,何以还需要上帝信仰呢?基督徒今日关于基督信仰能够说出什么理由来呢?

客观理由

这方面的理由目前主要有两个呈现出来:

A、进化论是有争议的科学假说。

1、进化论在国际上还存在着许多争议,并非被学术界普遍接纳为绝对真理,这个事实给神创论提供了明显的空间。

2、即使接纳进化论的基督徒也往往调和圣经神创论与进化论,而接纳所谓的神导进化论

3、如果简单地唯物地接纳进化论为完全的真理,则必定会推导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最主要的是:人如果由动物而来,那么,为什么不能够在人类社会奉行动物界法则?这个问题对于一个受制于社会力量的普通人是不可能提出的,但是对于一个掌握了超出一般社会大众的巨大力量的人而言却是严重存在的并且是必须解决的。这些巨大力量可能来自于科技或金融或政治等等。

B、圣经预言的应验

圣经中有许多预言,应验了的例子最著名的是旧约多处对耶稣降世救人的预言,巴比伦国覆灭的预言(《以赛亚书》11章和13章以及《耶利米书》50章和51章)和以色列三次被掳(埃及、巴比伦、罗马)。圣经不是出自一个人的作品,而是跨越千百年,作者数十位,这样的一部书如何能够保持自身思想线索的前后一致以及与未来历史事实的一致呢?我们除了相信背后有一位超越人类、超越时空者的引导,此外无法解释。

上述二者都是不以人的意志好恶而存在着的,不是信仰者和非信仰者可以随意改变随意忽略的,所以可以视为客观理由。

主观理由

所谓主观理由,不是随心所欲,更不是“信仰不需要理由”,乃是指信仰者抱着一定的目的性来通过一定的理由试图证明上帝的存在以及自己信仰的合理性。这里之所以说是“主观”,主要指持有理由者的目的性而言。因为这些理由是信仰者所接受的而也是非信仰者几乎都可以反驳的。故称“主观理由”。主观理由包括历来对于上帝存在的几大论证。

A、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

安瑟伦首先断定人心中有至高无上者的观念,继而宣布至高无上者不可能只作为观念存在于人心中,它必然也在现实中存在,“一位无以伦比的伟大的存在者”在逻辑上肯定是“不可能不存在的”,否则就与其自身概念“一位无以伦比的伟大的存在者”相矛盾。上帝是这样的至高无上者,最后推论出上帝必然存在于现实中的结论。不需要借助有限的经验事实,而只需要借助先验的逻辑概念就可以推演出上帝的存在,此类论证也叫先天证明。批评者认为观念与存在是两个不同的序列,不能做出从观念到存在的跳跃;而安瑟伦则认为,能够解释一切的最高原则是不同寻常的,必定达到了观念与存在的同一性。哲学史上围绕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展开的争论延续不绝,笛卡尔、莱布尼茨、黑格尔赞同并修改了这一证明,托马斯、洛克、康德否定了这一证明的有效性,力主应当限制人的有限的理性对于上帝的直接论证。当黑格尔对这一证明以及康德的批判进行再批判时,才精辟揭示出它所包含的思维与存在能否同一的深刻话题。

B、阿奎那的宇宙论论证

中世纪的托马斯·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五种证明:1. 第一推动者。凡事物运动,总是要受其他事物的推动,这样一直推论下去,最后追到有一个不受其他事物推动的第一推动者。此第一推动者就是上帝。2.第一因。现象世界因果关系中最初的动力因,此最初的动力因就是上帝。3.完全独立自在并且决定他者存在的存在者。必定有某一存在,它自身就具有自己的必然性,而不是有赖于其他事物得到必然性,不但如此,它还使其他事物得到它们的必然性。这就是上帝。4. 万物层级的最高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在不同程度上是好的、真实的、高贵的,其标准就在于它们与最好、最真实、最高贵的东西接近的程度。作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和具有完美性的最高原因就可以称为上帝。5.世界秩序的最有智慧的保障者。从世界的秩序(或目的因)来论证上帝的存在。有一个有智慧的存在者,一切自然的事物都靠它指向着它们的目的。这个存在者,我们称为上帝。

阿奎那的关于上帝存在的前四大证明属于宇宙论论证,也是从经验事实出发的后天证明。但是上述前四大论证从本质上看仍遵循着安瑟伦的上帝存在之本体论论证的思想路线——上帝是最好、最真实、最高贵的东西故而上帝存在。托马斯关于上帝存在的前四大证明又都是从受造物结果推溯至宇宙造物主原因,都运用了因果律进行推论。

把世界当作一条因果链,由此可以从较低级的可感事物出发,向上追溯,则它们必有一最初原因或终极原则,即是上帝。但是,若世界的因果联系是一个网络,不是线性的;或者是无限的,宇宙论论证恐怕就不能够服人了。原因的背后有原因,第一因如何可以例外的?

C、设计论论证(目的论论证)

阿奎那的第五项论证被称为目的论论证或设计论论证(我们看见了设计物就推论一定有一位设计师。后来又有被后人称为设计论经典论证的机械工业时代英国人威廉佩里的“钟表与钟表匠”的例子)。批评者认为:宇宙间可能有不具人格的智慧的兽性的动物,仅仅目的论不能证明造物主上帝的存在,仅仅权力与智慧不能构成上帝;倘无公义,可能是魔鬼。在怀疑论的休谟看来,人类不可能获得有关上帝的经验。其次,钟表和宇宙之间的类比链条很脆弱,类比论证从本性上说就不是必然性的推理,也不可能有什么必然性的结论。

此外,常常被称为人类学论证(Anthropological Argument)的一类做法实质上也可以归入广义的设计论论证。人类学论证是从人类的所具有的美好的智、情、意和道德良心等来推论有一位创造者——本身就有位格和道德的神。受造物体现了创造者,明显有设计论论证的影子。沿着设计论论证方向发挥的人类学论证可以衍生出普通的道德论论证以及知识论论证等等。

普通道德论论证形式是,从道德律或良心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出发证明存在神圣的道德立法者,即上帝。或者根据人类所追求的道德理想的完善性崇高性,来证明作为道德主宰的崇高上帝的存在。还有一种所谓的本能论论证也可以归入普通道德论论证形式:相信上帝是人类一种本能的需求。由于人类的本能需求的对象,比如食物、异性,都真实地存在。所以人类这种本能的对象上帝也应该真实存在。

人类学论证里的“知识论论证”的代表是奥古斯丁著名的“光照论”。人的理性所拥有的真理来自哪里呢?不可能来自理性之下,也不可能来自理性之中,只能来自理性之上,上帝就是真理自身或上帝是真理的来源。人获得真理是上帝的“光照”。

人类学论证的反对者或非信徒会提问:人类理性之上的真理未必是人格性的存在。人的良心是否也可能是社会塑造而成的,如果有人掌握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巨大力量,他还会在乎良心吗?所谓道德的客观性、良心的普遍性是难以论证的。设计论论证所具有的共同弱点在人类学论证这里也同样具有,人是有限的,不能证明无限的上帝,类比论证不是具有必然性的推理。

D、康德的道德论论证

康德认为人的理性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企图超越人的认识能力去直接证明无限上帝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故而他反对本体论论证以及宇宙论论证和目的论论证。但是康德的把上帝作为实践理性之公设,而形成了一种非常严格意义上的 “道德论论证”。康德的道德论论证主要见于《实践理性批判》。在康德看来,所谓的“至善”就是“实践理性的真正客体”。至善包含“德行”和“幸福”两个因素,通过一丝不苟遵循道德法则而成就的幸福与德行之间必然的和足以达到至善的连接,在这个世界上是无法指望的。为了扬弃这个二律背反,康德提出了纯粹实践理性的三个公设,即“意志自由”、“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来确立“至善”的概念。但是这样,康德只是把上帝存在的问题证明到了“需要有”和“应当有” 的地步,“是否真有”还是个问题。康德也本来无意于用理性直接证明无限上帝的存在。所以我们应当把康德的道德论论证与人类学论证意义上的普通道德论论证区别开来。

E、帕斯卡的意志论论证

最著名的意志论论证是帕斯卡的“打赌论”。他反对人类可能通过理性认识上帝,上帝的存在无法获得彻底的证明,因此信还是不信,就像一场赌博。如果上帝不存在而信,你就获利不多损失也不多;如果上帝存在而不信,却要面临极大的损失。权衡利弊还是押赌注在“信上帝”划算。十九世纪末著名的实用主义者威廉•詹姆斯也有类似赌博的“冒险论”主张。

批判者认为,意志论论证里呈现的实用主义式的功利心是以信仰为利益投机而非以信仰为追求真理,难言高尚。

F、生存论论证(从个体人的生存基础看,基督应当被信仰)

前述对于上帝存在的几大论证的共同问题是,即使像康德的论证那样从应然角度肯定了“意志自由”、“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也无法一定会与基督信仰挂钩。最多是为人类的宗教信仰权利作辩护而已。基督信仰的独特理由没有被前述几大论证充分论证出来。这对于基督徒而言是不能够令人满意的。这里,专门讲论一个新的论证路径:生存论论证。这个思路最早在2007年儒耶对话文章《论儒家的基督徒》里表达过,这里愿意与大家细细地展开分享这个思路。

西方哲学从尼采、现象学、分析哲学和逻辑实证主义到萨特(存在先于本质,人自我设计自我实现的;上帝若存在,人就不存在。萨特的剧本《魔鬼与上帝》里绝对自由的主人公既有慈悲心又无恶不作,实际上恰恰反证出了上帝信仰的必要),一步步走到了只管活着不问本质,只管活着不问道德、理想、信仰的颓废地步:活着先于一切。现在,我们需要从此逻辑结论继续推论,期望能够得到一个回归信仰的逻辑循环。

现代分析哲学和逻辑实证主义认为传统哲学包括神学都是脱离实证的学说,共同的弱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随意化,主观化,所以,维也纳学派认为应当拒斥传统的形而上学包括神学。哲学家艾耶尔认为:上帝存在是一个既不能够证实也不能够证伪的形而上的说法,一切关于上帝性质的说法都是没有意义的,无神论的断定没有上帝存在同样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今天要关注的是,维也纳学派之后,形而上学还有令世人正视的魅力吗?

人类所具有的理性能力无非是属于知识树的工具理性和属于生命树的价值理性两种。人类所有的文明成就无非就是科学和信仰两大类。人类对于自然、社会和心理的探究都是属于科学范畴。哲学和神学属于信仰范畴,哲学的实质是不一定有仰望对象的信念体系,而神学更直接是信仰体系的言说。信仰是形而上学的最实质精神,也是维也纳学派拒斥形而上学的原因。而信仰究竟有没有客观性呢?

维特根斯坦说,主体、形而上、神秘事物都是属于不可言说不可分析之类。维特根斯坦的说法里,主体不可分析这一思想是可取的。但是遗憾的是,维特根斯坦所谓不可分析的是超验的主体而并不是指现实世界的人的肉体生命主体。即使如此,维氏的思想还是可以启发我们的。维氏是“世外高人”,但是我们“凡人”可不愿意脱离此岸世界的活的生命主体来思考。

在现象世界里,任何神秘事物终有一日会变得不神秘,个人生命主体以外的任何对象终有一日会被人类工具理性捕捉到并且可以做到分析掌控之。任何形而上学的问题倘若不回到生命问题上来就没有值得人类关心的必要,就此角度而言,形而上学问题应当从个体人在现实世界里的生命主体问题角度来思考才可能具有意义。一切思考若忽略了个体生命主体,出发点在哪里呢?

笛卡尔在经历了痛苦的广泛怀疑之后,他说:“这个在想这件事的‘我’必然应当是某种东西,并且觉察到‘我思想,所以我存在’……我可以毫无疑虑地接受这条真理,把它当作我哲学研究的第一条原理。”在这里,他觉察到了怀疑本身不可怀疑。

我思凭什么就表明我在呢?我在怀疑的时候我的思维里是什么在运动呢?不是因为先有对于和世界存在相挂钩的知识体系如概念、判断、推理等等的相信,才使得思维者断定我思故我在的吗?所以,比“我思故我在”更先在更深刻的是“我信故我在”。但是我们还不能够满足于此,这里潜伏着比我怀疑什么和我相信什么更原始的思维前提,是什么在推动这个相信和怀疑的过程呢?必定有个等待证明出来的欲求存在的可以思维的生命主体“我”:“我要活着”!对人而言,原始生命意志是无需证明的必须肯定的先验存在。推动“相信”和“怀疑”这些过程的是生命意志。生命意志通过科学和信仰来证明自己。所谓的我思故我在,是生命意志通过相信、怀疑、思考、批判、探索、改造世界,也就是通过科学,获得了在空间上的存在展示和证明。而生命意志要获得在时间上的证明,则必须借助于信仰。

现代哲学只管活着不问信仰,而我们要证明的是:活着必需信仰,信仰是生命应有内涵之一。若没有信仰,生命意志就无法证明自己;若没有信仰,生命之树就难免枯萎;若没有信仰,生命之苍穹就无法张开。

悬置一切后天发展出的观念,个人只剩下一个最原始生命意志就是:我要活着。这就是不可分析于是只能成为信仰内涵的“主体”的生命意志,在作为肉体生命的我们能够思考任何问题之前就早已存在了,任何生命主体的先验自我肯定是任何生命主体的无需证明的信仰大前提,甚至此项前提在人类信仰体系里优先于对于上帝的信仰。若无此项,对于上帝的信仰也可能会被置于有无之地。一个主体生命意志若对生命的延续以至于永生根本不感兴趣,上帝信仰就不可能进入这个主体生命思想之内。

于是从“活着”到“信仰基督”的逻辑推理过程就可以如下展开:

个人首先无条件无需论证无需分析地会肯定“我要活着”—— 生命本能地要求永恒——若无永生则百年寿终正寝和婴孩夭折没有区别,人生价值都终归于零,在永恒面前即使百岁长寿也是微不足道的。不值得定律的应用:若无永生则人生不值得活或不值得认真地活;若要深刻有力地活着则必得肯定永生——但是事实上今生没有不死的人——今生不能够见到永生也要一个希望的凭据或者叫作此岸和彼岸的永生纽带展示(信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必得有死而复活事件——而且这个给人希望的死而复活事件主体不能是普通人而必须是掌管永生的可以让人脱离罪与死的神圣超越者(上帝的公义话语决不徒然返回(《以赛亚书》55章11节)。若非神圣者亲自打开复活之门,则死而复活事件就如历史上传说过的个别意外“复活”事件一样不值得相信为普世的盼望。若非神圣者亲自经历死亡来赎罪涂抹人的过犯,则上帝面前无人能活;因为个人献祭赎罪仅仅能够在有限时空内并且是很有限地对付自己之罪,并没有完全没有付出“罪的工价就是死”。仅有复活而没有赦罪也是令人无法看到希望的)——而且死而复活事件主体的神圣性不能是他人因为敬拜他而外加的而必须是自证的——这一事件主体的神圣性自证不能够是偶然意外事件而必须是事前主动宣告给多人并且事后得到多人验证的有意宣示事件——核之人类历史记载,只有耶稣生平里的死而复活事件满足此种种要求——故一个深刻活着的人必然信仰耶稣——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回归信仰的逻辑循环——从不管信仰先活着回归到活着就要信仰耶稣。

这里的一系列逻辑环节为什么就能够说明“生命意志要获得在时间上的证明,则必须借助于信仰”呢?这里关键的环节就涉及到经济管理学领域的那个著名的“不值得定律”的应用。这个定律认为,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那么,到底什么事值得做呢?那就是:符合我们的价值观,并能让我们看到希望的事情。这个定律反映出人们的一种心理,一个人如果从事的是一份自认为不值得的事情,往往会持敷衍了事的态度,不仅成功率小,即使成功,也不会觉得有多大的成就感。这个定律延伸在人生领域最大的震撼可能就是应验了古希腊哲人的话语:“未经思考的人生不值得活”。准确地说应当是“经过思考后寻找不到永恒希望的人生不值得活”。在无限时间长河中,有限的今生无论如何长寿也总是微不足道的。一切今生价值只有和永恒挂钩才可能避免终归于零,一个人必须看得见永恒的希望和出路,今生才是值得活的,才有可能有力量“背起他的十字架来”在现世磨难中面向未来创造价值。倘若人类生命没有永恒的可能性,快乐面对无边的虚空是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而痛苦和挫折倒是实实在在的,多寿差不多就等于多辱了,一百岁的人生和二十岁的人生有何区别?这样,没有永生盼望的人生选择只有三种,随波逐流本能地麻木地动物般地活着(对苦难和虚无麻木,挺住意味着一切),自杀(逃避苦难无意义的人生),发疯(疯狂地作恶和纵欲,随心所欲的极端利己主义,试图放大快乐以拒绝苦难和虚空而实际上只是巨大黑幕面前的可怜挣扎而已)。新约经文里曾经用明白的话描述了一个没有希望的人生观:“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哥林多前书》 15章32节)这样的人生是脆弱的、麻木的、疯狂的,在逻辑上看,这样的生命随时都会被自己或被外力轻易终结掉,这样的生命无法获得时间上的可靠延续性。所以,倘若没有永恒信仰,生命意志就无法获得时间上的证明:没有永恒就没有今生。在信仰匮乏的时空里,越深沉的人越容易轻生。二十世纪众多文化人的自杀足以成为支持这个结论的注脚。刘小枫在《拯救与逍遥》一书里曾经列举了一串二十世纪自杀名人,并且说“诗人自杀是二十世纪最令人震惊的内在事件,他不像一般人的自杀,却是死于信念的绝望,死于自己的回忆已经无用,也就是说人类精神故土已经干裂,信念因精神故土上空气稀薄而窒息。”

生存论论证的价值是它说明了与耶稣生平密切挂钩的上帝信仰是人类生命之天然逻辑必需。比道德论论证更加深化。道德论论证说明要追求至善则必须要信仰上帝,生存论论证则在逻辑上更先在一步:要活着就必需要信仰基督。若没有基督信仰,生命是不可能在深刻的心灵里展开的。这里展现出的是基督信仰与生命存在密不可分的客观必要性。

G、宗教关系论论证(从人类整体的和平基础看,基督应当被信仰)

此论证简言之,就是认为人类若要避免因为文化冲突而致的整体自我毁灭,就必须有一个能够超越于不同文化传统的自证神圣性的联结点以引导人类的文明对话文化融合的方向,而能够担当此联结点的只有基督信仰里的死而复活事件。人类深刻的和平需要耶稣。

在人类已经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社会,不只是传统的基督教神学发展到了基督教的诸宗教神学,人类各大宗教传统都进入了决不可能回避诸宗教对话的生存状态。较早地提出宗教间关系三个模式理论(排他论、兼容论、多元论)的作者之一加文·德科斯塔(Gavin D'Costa)后来反戈一击发表题为《宗教多元论的不可能性》一文,完全推翻自己所提出的关于宗教间关系三个模式的理论。他认为宗教间关系的三个类型实质上所剩下的就只有排他论一途。不解决人类宗教对话进程中的真理标准问题,就无法解决普世人类在信仰层面的联结问题,人类的和平和谐就缺乏深刻的信仰依据。人类宗教的文化冲突倘若不加以节制就必将导致人类的暴力冲突,甚至极端的大毁灭在逻辑上也并非不存在可能性。多元论和排他论都缺乏把不同文化传统沟通起来的联结点,多元论的联结点仅仅是假设的超越的实在(the REAL),无法拿来讨论。(具体展开请参考笔者耶儒对话、耶佛对话相关论述。)既然多元论无法现实地拿来讨论,其归宿不是排他论就是兼容论,而排他论路线显然有害无益,那么,剩下的值得我们认真审视的就只有兼容论模式了。各大宗教都有自以为超越其它宗教的能够联结其他宗教传统的兼容论的联结点,但是普遍有一个共同弱点,就是它们多是立足于各自自我声称的优越,来自“言”的优越。除了声称之外,这些联结点的例子多不能够自证其超越死亡的神圣性,故以此立论的兼容论都不够有说服力。倘若不找到一个有说服力的联结点,则兼容论就还会滑落到排他论。人类和平的深刻基础需要一个能够自证神圣性的用来朝着真理方向统帅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

寻遍人类各大宗教传统资源,我们发现,只有耶稣道成肉身的生平里那个“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能够以“行”提供胜过死亡的神圣超越性的自证。

这个出现于历史里绝非偶然的而是事前事后具有确定宣示、饱满内涵、多次指向的“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首先自证了神圣者的超越死亡之神圣性。其次,由于 “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的出现,耶稣的以“敬天爱人”为核心的一系列教导因而就具有了令人值得用生命去倾听的价值,因为这事件见证出爱和生命的确定无疑的纽带关系。耶稣说:“我实实实在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章51节)第三,耶稣亲自说他“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章37节)因而这个“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也是指向了人类一切文化传统里的真理性成分。因而各大文化传统里那些可以和耶稣教导相印证的内容也就具有了令人值得用生命去倾听的价值。这就不是用基督信仰来废弃其它文化而是以超脱于基督教教义和教政的耶稣信仰来坚固成全人类文化里的一切真理成分。

这样,我们如果把人类普世团结的在信仰层面的联结点放置在自称为与上帝同在之圣子耶稣有神圣意志的有计划的而非偶然发生的“死而复活”事件上,就可以肯定、辨明、指引人类各大文化传统里的真理成分,以这样一个耶稣信仰统领人类各大文化传统,就可以深刻促成各大宗教之间的和谐。换言之,人类各大宗教传统的和谐关系以及人类和平的深刻基础,需要基督信仰。从这个角度论证的实质含义是“从人类整体的和平基础看,基督应当被信仰”。

而如何可能实现这样一种“以耶稣信仰统领人类各大文化传统”,全人类在基督信仰里能够“和而不同’的局面呢?这就需要指望现代社会正在出现的一个宗教文化发展趋势:信仰非体制化。从最近几十年的美国宗教调查结果看,信仰有神论的人口比例未见多大变化,但是,现代社会里认为自己信仰有神论却不属于任何体制化组织的人口比例正在显著增加。这个信仰非体制化的现象早已存在于从1912年开始丧失体制的儒家那里了(所以现在若重建体制儒教就是一种文化反动),在伊斯兰教和佛教那里迟早也会呈现出来。现代社会信仰非体制化的趋势值得一切宗教研究者高度重视,因为逻辑上它有可能使独具神圣性自证内涵的基督信仰超越传统的基督教体制教会而自由传播于各个文化传统的人群里,可能形成众多非体制的自由信仰人群,如儒家基督徒、道家基督徒、墨家基督徒、佛家基督徒、伊斯兰基督徒,等等。这个趋势加上前述生存论论证,说明了全人类对于基督信仰的需要,不仅具有深刻的逻辑性也可能具有历史普遍性。基督信仰将可能不再仅仅是基督教徒的信仰,神学将可能不再仅仅是传统基督教会的专利。基督徒的概念远大于基督教徒的概念,作为常识可能日益为人所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见,所有关于上帝存在的理性证明里,朝向“有”的论证是不能够确凿成立的,而能够成立的是“应当有”或“需要有”的证明。这些可以成立的应然论证包括:帕斯卡的意志论论证(为利益最大化而应当打赌相信上帝存在),康德的道德论论证(人追求至善就需要上帝信仰),生存论论证(人活着就需要基督信仰),宗教关系论论证(各大宗教传统要和平互益或简言之人类整体要和谐生存下去就必需要基督信仰)。只要科学不能够把上帝信仰和基督信仰完全确凿地证伪(逻辑上有限证伪无限是不可能的),这些“应当有”式的论证就一直会对人类有吸引力。对于这些可以成立的应然论证,非信仰者可以反驳的角度有两个:1、你并没有实然证明有上帝。2、我无欲(我不关心什么利益、道德、人生价值、人类和平等等)。

本质上,上帝和基督是靠信心来信仰的对象,不是可以分析的对象,可以完全透彻分析解剖的对象一定不是我们愿意敬畏和信仰的对象。“应该有”或“需要有”的证明仅仅是把一个有理性的人带到了信仰的门口,而是否跨过门槛进入信仰则是个人的生命抉择。我们绝不能像马丁路德那样鄙视理性:“理性是信仰之死敌,永远不会对属灵的事有助益”。[①]理性的确不能够代替信仰,但是理性对于信仰而言决非可有可无。理性的必要性在此显明:理性不一定会让你跨入基督信仰的门槛,但是理性却可以保证你不会走到别有用心的邪教那里去。

基督徒相信圣灵时刻都在叩我们的心门,而是否接纳耶稣则取决于我们每个人是否开门,而是否开门则取决于我们是否懂得真正地爱自己的生命:

是浑浑噩噩动物般地度日,还是充满力量和希望地活着?

只有在关涉生命的信仰把捉层面而非纯粹理性层面上才可以理解《罗马书》第1章第19至20节的“知道”一词: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生存论论证和宗教关系论论证可以说是基督信仰的现代理由,也是现代众多类似的神学思考的一个整理。这两个论证简言之就是,个人深刻的生存必需要耶稣;人类深刻的和平必需要耶稣。

从生存论论证和宗教关系论论证的角度看,见证了真理与生命间的纽带的死而复活的基督信仰对于更新中国文化可能起到的作用,首先,最明显的是,为中国文化提供永恒价值观念和用生命追求真理的勇气,也就是注入创造的动力和勇气。有了这些,在中国文化系统内部,人生有方向,社会有真事,正气有支撑,道德有基础,就可能从生命深处产生更加强大的动力,创造出更加有质量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就可能有更加自觉的社会良性变革和长治久安筹划,而不是急功近利,也不是为眼前经济利益而被迫追求质量,整个社会更不会盛行没有是非原则和方向的临时性的“摸着石头过河”策略。(《路加福音》16章30节:“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必要悔改。”)。

性善论者多持有人性有善端说,并没有哪一位性善论者认为人类没有犯罪的可能性,在任何事情上得罪他人伤害他人同时也就是得罪公义的上天也是得罪全人类之共同创造主,这是每一个良心未泯之人真诚内省后的必然发现,中国文化人并不能够因为多相信性善论而可以例外。但是正是因为国人多相信性善论,借助于基督信仰而发自内在生命的创造力爆发才是值得期待的。现在中华民族首先需要的是,注入创造的动力和勇气,使国人普遍愿意创造和敢于创造。(我们创造难道仅仅为就业和吃饭吗?必须超越这个,才可能有更强大的动力和勇气。)

其次,宗教关系论论证的角度也会帮助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抱着一种批判性的继承态度,而非全盘否定的民族文化虚无主义态度。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约翰福音》6章27节)而天父上帝是创造万有的并且给人类留下普通启示的上帝,他不仅仅在天上为耶稣基督提供印证。万有都可以为耶稣教训的真理属性提供印证。耶稣信息的传布也需要更多的印证的帮助(《马可福音》9章40节:凡不反对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对比耶稣的讲论,我们发现华夏民族历来文化资源里有很多内涵可以与之呼应。换言之,中国传统文化里含有大量真理成分而不是如某些所谓新正统派基督徒所言,“中国文化是人的文化不是神的文化,应当全盘否定”云云。中国传统文化里的大量真理成分,其价值和先知教训差不多,特别是儒典《尚书》,有大量美好的教导都是以神圣者的名义表达的并且又是可以与圣经印证的。一个中国人若不以“敬天爱人”的祖先教导为然,怎么可能接受“爱神爱人”的基督教导呢?(《路加福音》16章31节:“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有创造有继承,中国文化就可能出现照亮自己并足以辐射世界的新国学。中华民族才可能对人类做出更大贡献,肩负起挽救世界危机的“人类历史的约瑟”之伟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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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徐庆誉、汤清 译,《路德选集》下册,基督教文艺出版社,香港,1957年版,第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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