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蓝图:合作主义国家

康晓光 发表于 2010/10/28 07:04 一品 人文历史 (www.ywp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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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越精英联盟

  在转型初期,精英联盟有利于新秩序的建立,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利于持续的经济增长,而且客观上它确实带来了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带来了经济、社会、政治自由的扩大,带来了中国的国际地位的空前提高。而且支撑“精英联盟”的内在机制(“行政吸纳政治”或“政治行政化”)也是可以行之久远因而也应该继续发扬光大的政治运行机制。所以,对“精英联盟”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积极贡献应该给予充分肯定。但是,“精英联盟”也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如政治腐败、钱权勾结、金融风险、社会不平等。毫无疑问,这种格局是不公正的,缺乏起码的道义基础,应该也必须予以改变。所以,在肯定精英联盟的积极贡献的同时,必须严厉批判它的消极后果。也就是说,需要超越精英联盟,建设一个更加繁荣公正的社会。

  有鉴于此,我主张,在权威主义框架下探讨中国的政治发展前景,而探讨的答案就是“合作主义国家”。“合作主义国家”的实质是以“阶级分权”取代“阶级专政”、以“精英制衡”取代“精英勾结”。我认为这是可以在中国实现的最好的权威主义国家。

  阶级分权的理念与实践

  贪婪是人性的一个基本要素。统治集团自然也不例外。统治者总是希望垄断国家权力,并千方百计地利用它来扩大自己的利益。他们总是倾向于尽可能地压榨被统治者。在民族国家时代,统治者往往自称是国家利益的代表,但实际上国家利益仅仅是他们包装一己私利的道具,他们根本不可能超越私利,去关心、追求、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因此如果没有来自被统治阶级的制衡,统治阶级的掠夺将是无止境的,而且民族的整体利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政治共同体的最大单位是民族国家。就民族国家而言,好的政治制度必须具备双重功能——对内建立一个公正的政治秩序,对外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那么,如何建立一种好的政治制度?人类历史的经验暗示,只有通过社会之中各阶级之间的分权制衡,才能保证政府处事公正和维护国家利益。

  人类的阶级分权实践古已有之。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孟德斯鸠等古典政治学家都论述过混合政体。斯巴达、雅典、罗马政府都兼容君主政治、贵族政治与民主原则。十八世纪的英国也像它们一样被认为是平衡政体的典范。混合政体理论强调各个社会阶级彼此制约以求平衡的理念。在混合政体内,各个阶级透过各自的权力机构相互制约与合作,进而达到分享国家主权的境界。混合政体也是一种说明政治决策的正当性和主权行使的有效性的理论。决策特别是以立法形式出现的重要决策,由于各个阶级都能参与制定,所以具有正当性。由于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没有任何一方的利益主导一切,所以这样的决策既不至于非常严重地损害任何阶级,也不至于非常明显地偏袒任何阶级。这种“均衡决策”往往容易得到各方面的认可,所以实施成本很低,并因此而具有较高的有效性。施特劳斯指出,混合政体的实质是调和贫穷的多数和富有的少数相互冲突的要求,目标是发明一些不同阶层或党派可以共同负担政治责任的方法,以使各方发挥自己特有的美德,抑制各方特有的不道德行为。

  合作主义国家的基本制度框架

  暴力、财富、知识和劳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主要资源。根据人们对这些资源的占有关系,可以对人们进行划分,由此形成本文所谓“阶级”。根据占有资源数量的多与寡,人们可以被划分为精英与大众。根据占有的主要资源的种类,精英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大众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普通大众和社会底层。

  在市场社会中,阶级构成包括统治阶级、资产阶级、知识阶级、劳动阶级。在这种社会中,所谓“阶级分权”就是建立权力、资本、知识、劳动之间的分权制衡。这种体制的目的是打破单一阶级专政,建立阶级分权体制,进而强化各阶级合作并实现社会利益的各阶级共享。更确切地说,阶级分权的目的是尽可能保护大众利益和国家利益,避免统治阶级一手遮天、赢家通吃。

  作为一种现代阶级分权体制,合作主义国家的“四项基本原则”是“自治”、“合作”、“制衡”与“共享”。

  合作主义国家的首要原则是权力、资本、知识、劳动都实行自治。所谓“权力自治”就是实行权威主义政治。它可以是一党制,也可以是有名无实的多党制。统治集团不是任何阶级的代理人,它凌驾于一切阶级之上,主观上只对自己的利益负责,客观上对全民和国家负责。官僚队伍的成员主要来自知识阶级。通过考试制度连接知识阶级和统治阶级。所谓“资本自治”就是市场经济加法治,即通过市场机制和以保护私有产权为核心的法治建立资本自治。所谓“知识自治”就是言论、出版和学术自由。所谓“劳动自治”就是在自由结社的基础上,组建具有垄断性代表权的功能性社团,劳动者通过这些组织参政。

  “自治”不是为了各自为政,而是为了有效的“合作”。合作的政治模式是多方协商或谈判体制,类似于法团主义体制,而不是多元主义的议会政治。在法团主义框架中,社会成员按照社会分工组成功能性团体,这些功能性团体与政府共同制定公共政策,作为对决策参与权的回报,它们要协助政府实施共同制定的公共政策,主要表现为主动约束自己的成员遵守协议。政府以中立的姿态主持阶级谈判,通过谈判解决社会冲突。

  欲使合作是平等的,合作各方必须能够相互制约,达到某种程度的“制衡”。在市场社会中,最危险的专制力量不是政府,而是资本或资产阶级。因此如何制约资本的势力,防止资产阶级对全社会实行单一阶级专政,是能否实现权力制衡的关键。权力自治或权威主义政治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金钱对权力的控制,切断金钱束缚权力的纽带。同时,市场社会也和一切社会一样,大众总是处于被压迫、被剥夺、被愚弄的境地,所以如何改善大众的处境,是能否实现权力制衡的另一个关键问题。为了不成为资本的奴隶,统治阶级有可能利用大众作为筹码制约资产阶级。权力与资本争权夺利的结果是,在合作主义国家中,大众的处境有可能比在自由民主体制中要好一些。

  阶级分权制衡的终极目的是各个阶级共享合作的成果。共享的核心内容是公平地分配财富和机会,特别是要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在制度建制上表现为建立福利国家。由于市场社会中最强大的力量是资本,因此共享的关键是“节制资本”。在这里“节制资本”具有双重含义,一是通过建立福利国家节制资本的经济权利,二是通过权威主义和法团主义节制资本的政治权利。

  简而言之,合作主义国家的基本公式就是:权威主义政治+自由市场经济+法团主义+福利国家。

  合作主义国家的优越性

  当代政治的基本事实是,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前社会主义国家、转型国家,还是第三世界国家,不平等既是全面的,也是普遍的。少数人压迫、剥夺、愚弄多数人是普遍现象。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单一阶级专政,在权威主义国家,拥有专政特权的或是君主,或是军阀,或是官僚;在神权政治国家是教士专政;在社会主义国家是党政官僚专政;在资本主义国家则是资产阶级专政。在各类国家中,财富与政治权利的联系似乎是普遍而持久的现象。要么财富控制权力,要么权力控制财富。总之双方都要积极靠拢,表现出强烈的亲和性。知识分子总是处于从属地位,或是作为附庸、帮凶,或是作为反对派,为民请命、伸张正义。而劳动大众总是处于被奴役、被愚弄的地位。处于不利境地中的总是多数。其实这些当代政治的基本事实也是人类政治史中的普遍现象。

  合作主义国家能够打破单一阶级专政,切断金钱和权力之间的纽带,实现阶级分权,并维护国家利益。在合作主义国家中,政府是国家利益的天然代表,由于政府具有独立性,因而有能力禁止资本或劳动以国家利益的名义扩大本阶级的利益。这一体制也能够更好地维护大众的基本权利。这是因为,大众可以利用联盟选择权,通过提供政治支持或反对,与政治精英或经济精英交换实际利益。根据罗尔斯的“最大最小原则”,比较制度的公正性的准则是看各种制度对处境最不利的人的影响,也就是看各种制度中大众或社会底层的实际处境。根据这一标准,可以说阶级分权比单一阶级专权要好,合作主义国家比社会主义和自由民主国家要好。需要强调的是,在合作主义国家中,尽管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利被剥夺,但是由于国家坚决维护市场制度和法治,经济精英的经济权利可以得到充分保障,所以社会的经济效率不会受到损害。

  最坏的权威主义是无能的权威主义,整个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这就是霍布斯所谓的“一切人对一切的战争”的“自然状态”。这种权威主义既没有正当性,也没有有效性。次坏的权威主义是寡头政治,“精英勾结,盘剥大众”。它可能具有有效性,但绝不会具有正当性。再好一点的权威主义是一个垄断政治权利的 “最小政府”或“守夜人”。它仅仅垄断政治权利,但不掠夺社会的经济利益,也不矫正市场的不平等。这是一个无为的权威主义政府。最好的权威主义就是合作主义国家。它垄断政治权利,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致力于矫正市场的不平等。它既有正当性,又有有效性。在合作主义国家理论中,权威主义的正当性不仅仅来自政府的政绩,也不仅仅来自新权威主义者宣称的阶段合理性——权威主义是从集权向民主过渡的必要阶段。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合作主义国家理论为“好权威主义”提供了正当性。

  合作主义国家的可能性

  只要将中国大陆的现实状况与合作主义国家理论模型进行简单的比较,就可以发现“现实与理想的差距”:第一,权威主义是既成事实,但行政权力缺乏应有的制约,而且也缺乏正当性。第二,资本权力已得到充分发展,其利益也得到了充分保障,但缺乏完善的法治基础。第三,知识阶级已经获得了广泛的利益,但并未获得充分的言论、出版和学术自由。第四,权力、资本、知识相互勾结,共同压迫大众。现有的工会并不是劳动者的利益代表,而是权力和资本控制劳动者的工具。既没有法团主义体制保障劳动的政治权利,也没有福利国家体制保障其社会经济利益。可以说,当今中国大陆属于以“精英勾结,盘剥大众”为基本特征的“次坏的权威主义”。

  要把这种“次坏的权威主义”改造成为合作主义国家,必须完成四项任务:第一,统治集团必须约束自己的权力、提高行政效率,即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权威主义政府。第二,限制经济精英的非法利益,同时完善法治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但要坚决限制他们的政治权利。第三,扩大知识阶级的权利,特别是要保证他们的言论、出版和学术自由。第四,保护大众的基本权利,建立法团主义体制和福利国家。

  上述四项任务有可能同时完成吗?或者说,中国有可能由一个精英勾结的国家转变为精英制衡的国家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第一,市场化带来的多元化和有组织力量的发展,势必对行政权力产生越来越大的压力和约束。逐步壮大的资本、知识和劳动都将要求政府更加负责、更加廉洁、更加有效率。经济全球化也会迫使政府的所作所为“与国际惯例接轨”。全球化和现代化还将加剧来自西方的示范压力,迫使权威主义政府寻求统治的正当性论据。

  精英勾结型权威主义可以维持,但前提条件是经济增长,一旦出现经济停滞或衰退,则稳定将受到挑战。只有强调“合作”、“共享”的合作主义国家,才有资格要求公众在面对危机时同舟共济,才能抵御经济不景气或业绩低落的挑战。所以在内部和外部的多种压力下,为了维持权威主义,政府将不得不约束自己的权力、提高效率、减少腐败。

  第二,市场经济与权威主义政治并没有根本的冲突。虽然权威主义无法满足资本对政治权利的要求,但是资本的根本要求并不是民主而是利润。实际上,权威主义甚至可以比自由民主主义更好地满足资本攫取利润的要求。在权威主义体制里,通过精英吸纳、政策倾斜、决策咨询,政府能够主动地满足资本的种种要求,结果无需诉诸政治行动资产阶级就可以实现自己的要求。可以把亲市场的权威主义看作是资本的消极但有效的代表制度。

  实际上,在现代市场社会中,最惧怕民主的显然不是大众,更不是知识精英,甚至不是官僚,恰恰是资产阶级——市场社会中的少数富人。资产阶级宣扬平等和民主,那是为了推翻贵族统治,一旦他们当道就转而反对平等和民主。中国的资产阶级或早或晚会明白,在现代市场社会中,可供他们选择的制度类型,只有自由民主主义、权威主义、法西斯主义、社会主义。当自由民主主义不可得时,权威主义是最好的选择。在资产阶级政治家和政治学家眼中,大众政治、暴民政治、法西斯主义运动、社会主义革命没有什么实质性差别,因此仅仅是为了避免更坏的结果,他们也有可能支持权威主义政府。

  第三,知识是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而且社会的现代化还将不断提升知识的地位。随着知识力量的壮大,权力和资本将被迫放松对知识的控制,赋予它越来越大的自由权利。其实,在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中,任何一种重要势力的利益都不可能被长期忽视和剥夺。而且随着权力和资本的日益成熟,它们也将完善对知识的控制方式,例如减少强制、加大收买力度。

  另一方面,权力和资本需要知识为它们的现实利益提供正当性论说,所以权力和资本将与知识合作建立文化霸权。随着统治集团的文化霸权的逐步建立,亲权力和资本的知识将逐渐壮大,而批判性知识将日趋边缘化。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权力和资本来说,知识自治所产生的破坏性将大大下降,而建设性将大幅度提高。于是,权力和资本可以放心地给予知识自由权利,因为此时知识自治对于权力和资本来说已经是利大于弊。

  第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压迫的延续,劳动者的反抗意识和行动也将获得发展,以至于达到有组织反抗的阶段。当大众的反抗达到某种程度时,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将被迫对大众做出必要的让步。

  随着资本力量与日俱增,资产阶级的胃口也将越来越大,当统治集团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时,资本将挑战官僚集团对政治资源的垄断权利。受到威胁的官僚阶级为了自保,为了不沦为资产阶级的附庸,会利用大众制约资本。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大众会共同推动法团主义和福利国家制度发育。历史上第一个福利国家出现在权威主义国家中不是偶然的。

  如果大众认识到“人民当家作主”是白日梦,就会采取现实主义态度,放弃不切实际的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目标。如果大众认识到合作主义国家可以使劳动者过得更好一点,例如比社会主义更富裕,比资本主义更有保障,那么大众就会接受这一制度。反正都是被统治,反正都没有政治权利,那么物质条件好一点就是劳动者可以企及的唯一要求了。这意味着,合作主义国家在大众那里具有正当性,因为这是他们能够得到的最有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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