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签署MOU避主权字眼 互称“台湾”与“大陆”
联合报 发表于 2009/11/17 00:55 一品 人文历史 (www.ywpw.com)
两岸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昨天下午6时同步在台北和北京签署,预定60天后生效(明年1月15日)。明年1月中旬,大陆法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人,简称QDII)就可进场买台股。
另外,明年初,陆资银行也可申请在台湾设立分行,民众在台湾就可以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
两岸签署金融MOU,代表封闭多年的两岸金融市场即将互相开放,迈入新里程碑。特别的是,两岸MOU刻意避开“主权”字眼,互称“台湾方面”与“大陆方面”。“台湾方面”签署人陈冲,头衔是“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代表人”,“大陆方面”签署人分别是银行、保险与证券三个监理委员会的主席。
“金管会”主委陈冲说,以往两岸签署文件都是透过海基会、海协会办理;MOU是首次由两岸金融监督机构签署,替两岸交流创立新模式。他也说,MOU提供了两岸金融合作基础,他签字就像“签一般公文”,大家不要妖魔化,也不必寄予太多厚望。
两岸金融交流跨出历史性的一步,陈冲指出,取得MOU这张关键入门票后,国银大陆办事处将可申请升格分行;台湾也将在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谈判时,替台湾金融业者争取最佳条件。目前已符合大陆升格分行申请资格的国银办事处已有国泰世华、彰化、土地、华南、第一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及中国信托商银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