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监察院”报告指319枪击案第一枪射向吕秀莲

联合报 发表于 2009/11/12 23:11 一品 人文历史 (www.ywpw.com) 主题字词: 319枪击案 陈水扁 吕秀莲 陈义雄 监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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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11月12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监察院”调查319枪击案的调查报告昨天出炉,“监委”发现四大疑点,其中第一枪是射向吕秀莲,及陈水扁的枪伤在肚脐下方,但陈水扁当时穿的西装裤、内裤都没有血迹和弹孔,于理不合。

  “监委”并以逾越权限以及无明确物证即遽下定论等理由,认定台南地检署有明确违失。但因此案已经移交台检方特侦组重新侦办,纠正台南地检署的提案并未通过。

  台“监察院”调查报告列出四大疑点

  2004年3月19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投票日前夕,当时的陈水扁和吕秀莲在台南拜票时离奇遭开枪射伤,次日以微弱优势胜选。案经警调专案小组、台南地检署侦办,及鉴识专家李昌钰来台协助,宣称凶嫌是已经死亡的台南市民陈义雄。

  由于“破案”时陈义雄已死,台南地检署遂对陈义雄提不起诉处分。不过各方对此结果并不完全信服,陈义雄的家人也喊冤。台湾“监察院”去年11月接受陈义雄家人陈情,由“监委”吴丰山负责调查。

  吴丰山的调查历时一年,约询上百人。调查报告列出四大疑点,认为检方应厘清而未厘清:第一,检方认定陈义雄死亡的时间、原因,但从陈义雄尸体系有蚵绳及尸斑状态等事证来看,都与检方指陈的死亡时间及原因不符。

  第二,检方说陈义雄对陈水扁不满才开枪欲置之于死地,但根据鉴识结果,第一枪是射向吕秀莲,第二枪则是射向吉普车,动机与行为不符。

  第三,检方认为子弹是同一支枪管发射,但并无鉴识结论支持此一说法。

  第四,陈水扁的枪伤在肚脐下方,但陈水扁当时穿的西装裤、内裤都没有血迹和弹孔,于理不合。

  调查报告最后指出,以不起诉书结案虽然于法并非不可,但此案有很多疑点没有澄清,且缺乏明确物证,台南地检署就遽下结论,以“已死亡,无法为自己辩护的陈义雄为唯一凶嫌”,不能消弭纷争,反而增加社会疑虑。

  “欲置陈水扁于死地而开枪”被推翻

  “监委”吴丰山昨天公布针对319枪击案不起诉处分书的调查报告,认定第一枪是朝着吕秀莲而来,从而推翻台南地检署“陈义雄欲置陈水扁于死地而开枪”的说法。

图1 台湾“监察院”319枪击案调查报告出炉,指出第一枪打的是吕秀莲。吕秀莲当时在吉普车上低头用手帕压住流血的脚(大圈),左侧吉普车窗有子弹射入的痕迹(小圈)。台湾《联合报》资料照片

  吴丰山的调查报告指出,台南地检署对陈义雄的不起诉处分书,以陈义雄生前谈话的内容,以及在政论节目上的言行、在桌历写的批评时局字眼,认定陈义雄“意图杀害陈水扁”,由于“未显露对吕秀莲不满言行”,所以“击中吕秀莲纯系误伤”。

  不过吴丰山指出,依据现场重建的结果,第一发弹道是朝座车右前方挡风玻璃;法医石台平说这是“瞄准车窗,制造事端”,但是鉴识专家李昌钰则直言“第一枪弹道方向是朝吕秀莲方向射击”、“吉普车的弹孔是瞄准吕秀莲而非陈水扁”。

  调查报告说,虽然“刑事局”解释,李昌钰的说法是“第一发子弹朝吕秀莲方向”而非“瞄准吕秀莲”,但仍无法解释何以陈义雄“欲置陈水扁死地,却朝吕秀莲方向开枪”的“动机与行为不合”情况,所以检察官认定陈义雄的行凶动机确实有不合理之处。

  陈义雄家属:希望赶快查清真相

  陈义雄的儿女昨天表示,他们感谢“监察院”对检方草率办案提出纠正,但检警认定陈义雄是凶手的伤害已经造成,“现在我们希望的是(台检方)特侦组赶快查清真相,还父亲清白”。

  家属表示,案发时,检警查获的子弹口径是9.1毫米,但枪管口径是9毫米,如何击发?且没人目击陈义雄开枪,以他们和父亲多年相处,坚信“父亲不可能开枪杀人”。

  家属认为,“监察院”的调查报告认为检警不能证明陈义雄犯罪;站在家属立场,眼前他们最希望的是还陈家清白,希望有朝一日官方人员站出来说:“319枪击案不是陈义雄做的!”

  吴丰山:还是不知319案是真是假

  吴丰山说,调查319案是很大的考验,“即使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319枪击案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说,在调查方向上,他并不是要找出319枪击案是真、是假的结论,而是综合包括不起诉书、“刑事局”专案小组以及真调会的数据,检视台南地检署处理319枪击案有无违失。

  吴丰山说,虽然结论可能还是无法让各方满意,但他已经尽力做到公正客观、尽量深入和没有预设立场,希望能对319枪击案继续侦办有所贡献。(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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