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巧断南北二乔“人名官司”

二乔 发表于 2009/02/14 16:14 一品 人文历史 (www.ywpw.com) 主题字词: 乔冠华 胡乔木 南北二乔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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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南北“二乔”———乔冠华与胡乔木,是新闻文化界乃至中国政坛一对耀眼的双子星座,才华名望不相上下,享誉文坛,且共同出生于江苏盐城。两位都是大手笔、大秀才,南天北地遥相呼应,辉映媲美;两人相差一年来到这个世界,也曾同长于盐城一方故土,共饮京杭运河之水;两人同是清华园校友,又都是才华横溢的书生秀才,学有功底,造诣精深……就是这样举世闻名的南北两大才子,后来竟发生过一起有趣的“人名官司”,最终还是由毛泽东主席给了断的。

乔冠华名扬海外

新中国第四任外交部长乔冠华,系江苏盐城建湖县庆丰乡东乔庄人氏,笔名乔木、于怀、于潮。从香港到重庆《新华日报》之前,“乔木”就是乔冠华撰写国际述评时用的笔名。

1938 年10月,25岁的乔冠华奔赴香港,任《时事晚报》主编,在大半年的时间里,他相继写了近百篇文章,达50多万字。他的文章所提观点一针见血、切中时弊要害,在香港乃至大陆引起强烈反响。《时事晚报》同仁梁路晨先生感到乔冠华写的这些文笔极为流畅、又颇具真知灼见的社评和国际述评登一下就完实在太可惜了,就建议乔冠华找一个通讯社,把所写的文章署名后再发往世界各地,借以扩大影响。乔冠华一听,正中下怀。

“那么就用‘乔木’为笔名吧?”梁路晨信口说道。

“好吧!”乔冠华不假思索地便答应了。

于是,“乔木”这个名闻遐迩的笔名就这样问世了。这样,一个随手拈来的名字便传遍了南国,乃至南洋各国。

现代作家叶灵凤先生十分熟知乔冠华,他对此有过这样一段描述:“乔木本来是个笔名,而且是他到了香港以后才用开的。抗战初期,他在广州就一直用的是乔冠华这个名字。不过在朋友之间,无论是在当面或背后,我们总习惯称他为‘老爷’。只有当你连叫他三声‘老乔’,他都不答应你,那时你才喝一声‘乔木’,或‘乔冠华’,他就必然抛下书本从沉思中惊醒,皱起两道浓眉,笑嘻嘻的走过来了。老乔就是这样一个有趣的人物。”

冯亦代也回忆说:“我每天读着《时事晚报》,老乔用‘乔木’这一笔名写的政论。每读一文,心头如饮一瓢清泉,不仅彻凉,而且眼睛也跟着亮起来。”

此时,乔冠华为《时事晚报》撰写的社评几乎每篇都通过中国新闻社发往南洋各地诸如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的华侨报纸,故而乔冠华素有“南洋华侨”之美名。及至新中国成立之后,乔冠华出访印尼等国,当地不少华侨青年声称,他们在抗战时期都读过乔木的妙文佳作。

不过,无论是梁路晨,还是乔冠华本人,都不曾料到“乔木”一名会如此闻名于世,更没有想到还会惹出一场“人名官司”,以至“对簿”毛泽东“公堂”面前。此人就是“北乔”胡乔木。

季羡林结识二乔

胡乔木原名胡鼎新,在清华园读的是历史系,当时乔冠华攻读哲学系,二乔那时便已熟识。乔冠华晚年曾忆及这位校友:“另一位同志,不是同班,好像比我低一点,就是胡乔木……当时,他参加党的活动,被捕与否不知道,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学校里看不见他了,与他家也失去了联系,我们过去也认识,所以他父亲到清华来找他,就找到我……”

南北“二乔”还有一位共同的朋友———北京大学著名学者季羡林教授。季老对“二乔”印象颇深:“我认识(北)乔木在清华大学。当时我不到20岁,他小我一年,年纪更轻。我念外语系而他读历史系。……此后,我在清华毕业后教了一年书,同另一个乔木(乔冠华,后来的‘南乔木’,胡乔木号‘乔木’)一起到了德国,一住就是10年。此时,乔木早已到了延安,开始他众所周知的生涯。两个乔木都是我的朋友,现在都当了大官。……解放初期,我曾请‘南乔木’乔冠华给北大学生做过一次报告。记得送他出来的时候,路上遇到艾思奇。他们俩显然很熟识。艾说:‘你也到北大来老王卖瓜了!’乔说:‘只许你卖,就不许我卖吗?’彼此哈哈大笑。从此我就再没有同乔冠华打过交道。同‘北乔木’也过从甚少。……说句老实话,我这两个朋友,南北二乔都没有官架子。”

当乔冠华在香港新闻文化界才华横溢地大施拳脚的时候,胡乔木已在延安被广泛赞誉为中国共产党大名鼎鼎的“党内一支笔”了。在这之前,由于抗日烽火连天,各据天南地北,各显奇异才华,倒也相安无事。

毛泽东巧作了断

麻烦就出在1945年深秋国共重庆谈判之际。抗战胜利以后,毛泽东应蒋介石之邀,离开延安前赴重庆共商建国大计。毛泽东的一列随行要员之中就有当时兼任中央政治局秘书的胡乔木。那个时候,胡乔木早以“北乔”自居,并为各方认同,他到重庆之初便以“北乔”之名在《新华日报》上发表文章。而乔冠华作为《新华日报》编委、国际述评专栏的负责人自然会耳闻目睹。南北二乔谁也不肯放弃“乔木 ”一名的署名权,于是,一场“舌战”无可避免地就爆发了。

“南乔”乔冠华说:“我本来就姓乔,身高一米八三,就像一棵挺拔的乔木。”

“北乔”胡乔木也毫不示弱地说:“我的名字本来就叫乔木,此名自然非我莫属。”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互不相让,难分难解。

这场署名之争,因重庆谈判的结束、毛泽东离渝返延而暂告休战。

1949年新中国诞生前夜,胡乔木随毛泽东从平山西柏坡搬入北京,身任新华社社长,稍后出任中宣部副部长。乔冠华也从香港北上抵达北京,他刚卸去新华社香港(华南)分社社长之职,调任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旋即涉足新中国外交界。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冤家路窄”。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后,南北二乔竟然走到了一起。除了在刚刚成立的周恩来兼任主任委员的外交部外交政策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外,乔冠华还兼任新闻总署下属的国际新闻局(即外文出版社的前身)局长。这新闻总署署长不是别人,就是胡乔木!

南北“二乔”天天在眼皮子底下碰面、共事,这数年无法了断的“人名官司”就打到了毛泽东主席那儿。

毛泽东不愧是判案的“高手”,一副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样子。他不亲不疏,并不偏袒自己的大秘书。毛泽东首先询问乔冠华:“你原来用何名字?”

乔冠华回答:“冠华。”

毛泽东沉思片刻,随即把手一挥,一语定乾坤,做出“终审判决”:“这个名字甚好,以后你就叫乔冠华,仍然姓乔。”

毛泽东说完,又转向胡乔木:“你可以复姓原姓,保留乔木一名,就叫胡乔木。两位意下如何?”

这真是一种极佳的平衡:南乔留姓,北乔留名,利益均等,分而享之。乔冠华和胡乔木一听毛泽东的这一裁判,言之有理,况且又打了个“平手“,两人便双双接受了“调停”。

对此,乔冠华晚年曾经回忆说:“解放后组织上决定他用胡乔木(胡是他原来的姓),我恢复现在的名字,亦即原来的名字……”便是讲的这件事情。

毛泽东对南北“二乔”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曾作打油诗云:“古有大小二乔,今有南北二乔。”

关于毛泽东与南北“二乔”的故事,后来还延续出一个妙趣横生的小插曲,不禁有些令人捧腹一笑。1964年12月26日晚,中南海灯火通明。毛泽东破例为自己的71岁寿辰举行一次小规模的庆祝宴会。来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江苏盐城籍代表、当时的上山下乡先进典型人物董加耕等先进人物荣幸获邀,并与他老人家同桌。觥筹交错,举座尽欢。席间,毛泽东搁下酒杯,笑吟吟地问董加耕:“你们盐城有‘二乔’,你知道吗?”董加耕不解其故,以为毛泽东问的是盐城的风情地理,就回答说:“西门登赢桥,东门朝阳桥。”毛泽东连忙摆摆手,朗声笑道:“不对,我说的是人,不是说桥。”略作停顿,毛泽东环顾四座,掰着指头对众人说:“盐城‘二乔’,一个是胡乔木,一个就是乔冠华!”

岁月流逝,时光荏苒。弹指30余年过去,乔冠华于1983年9月22日上午在北京医院溘然长逝。当天下午,获悉讣讯的胡乔木从广州急电王炳南和章含之,痛悼老友:“惊悉冠华同志于今日逝世,不胜痛悼。冠华同志投身革命近半个世纪,对党和国家的贡献不可磨灭。晚年遭遇坎坷,方庆重新工作,得以博学英才,再为人民服务,不幸被病魔夺取生命。这固然是党的一大损失,也使我个人痛失一良友。惜因在外地,未能作最后诀别,实深憾恨。……”

1992年9月28日,胡乔木也一瞑长逝,辞别人世。倘若泉下有知,两人重逢,畅叙往日南北“乔木”之争,也当开怀解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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