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从朝鲜停战谈判看周恩来的决策艺术

戚义明 发表于 2006/10/12 15:53 一品 人文历史 (www.ywpw.com) 主题字词: 朝鲜战争 停战谈判 周恩来 军事分界线 上甘岭 板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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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6月,朝鲜战争已经进行了整整一年。一年来,美军接连遭受中朝军队的反击,伤亡惨重,已经看不到胜利的希望,再加上国际国内舆论的强大压力,美方不得不接受中国关于举行停战谈判的建议。中国派外交部副部长李克农、乔冠华一行去朝鲜参加谈判工作。行前,周恩来对谈判工作作了全面的指示,并且引用了一句古语作总结:“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

  “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这句话,周恩来引用过多次。这是北宋大文豪苏轼的名言。苏轼在《答谢民师书》中评价谢民师的文章时说:“所示书教及诗赋杂文,观之熟矣。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苏轼此语的本意,是称赞谢民师的文章在该铺陈的地方浓墨重彩、大笔挥洒,在该简略的地方则惜墨如金、适可而止,全文如行云流水、酣畅淋漓。周恩来引用这句话,是要借此说明我们的外交工作要围绕国家利益和总体目标,审时度势,当行则行、当止则止,以争取主动,做到游刃有余。

  当行则行、当止则止,是周恩来一贯的外交风格和奉行的外交策略,也是他决策艺术的深刻体现。所谓当行则行,就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一切可以有所作为的地方都要尽力去做、充分做足,以最大限度维护国家的利益。所谓当止则止,就是在外交活动中当双方出现分歧和矛盾而又一时难以解决时,要善于根据现实形势审时度势、适可而止,有时求大同存小异,有时求同立异,总之是要取得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在朝鲜停战谈判中,美国一开始就采取拖延和破坏的政策,因此谈判工作并不顺利。在讨论双方军事分界线、建立非军事地区时,美方以他们占有海空优势应该在陆上取得补偿为由,要求在双方目前战线以北18公里至50公里处另划一条新的军事分界线。周恩来立刻指出:要坚决打掉这个荒谬的主张,“以坚定不移的态度,驳回其无理要求,才能打破敌人以为我可以一让再让的错觉”。在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美方又接连制造事端,在板门店地区射击中朝非武装人员,武装侵入中立区,袭击中朝方面军事警察,甚至轰炸我方代表团住所等。这使得停战谈判无法继续而陷于中断。在这种情况下,周恩来深刻分析道:“敌人因为懂得我们不会在这类枝节问题上与之破裂,故得一再使用流氓挑衅和恫吓,我们在这类事件上与之破裂是不必要的,但如表示软弱,不给以严正回驳,对板门店事件不立即抗议,那正中敌人的恫吓诡计。”对于美方不断升级的挑衅和破坏活动,我方立即给以坚决、果断的回击。以上这些指示,反映了周恩来“当行则行”的决策艺术。

  面对我方的坚决回击,在大量事实面前, 1951年9月11日,美方不得不承认美机扫射中立区事件。之后,我方立即提议恢复停战谈判。当美方以开城在军事分界线的我方一侧为由要求换在一个双方平等控制的地方开会时,中朝方面又主动提出同意将会谈地址移至处在军事分界线上的板门店。这种适当的让步,就是“当止则止”。结果,10月25日,双方代表团又回到谈判桌上。

  停战谈判恢复后,又经过半年多的激烈争论,双方终于在确定军事分界线、实现停火和监督停战等问题上达成初步协议。但在战俘遣返问题上,由于美方坚持无理要求,谈判再次陷入僵局。1952年10月8日,美方单方面宣布中止谈判。10月14日,侵略军向上甘岭发起了一年以来规模最大的攻势。周恩来对这种情况早有准备。他清楚地知道:“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在谈判桌上也得不到。”当侵略者在战场上还不服气、不死心的时候,战争是不会立刻停止的。因此,必须给予敌人有效打击,反击他们的无理要求,打消他们的幻想。中国人民志愿军在40多天内,打退敌人900多次冲击,歼敌 25000多人,阵地依然屹立不动。战场上的失败,迫使美国不得不又一次回到谈判桌上来。1953年2月下旬,“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致函中朝方面,提议双方交换病伤战俘。周恩来看出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应该给予积极回应。3月下旬,中朝方面同意对方要求,并建议立即恢复谈判。同时,为了实现和平,周恩来又发表声明,做出新的让步,对遣返战俘问题提出新的建议,“谈判双方应保证在停战后立即遣返其所收容的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在我方审时度势的不断努力下,4月26日,中断了半年多的停战谈判终于重新复会。

  要早日结束战争,最终要靠战场上的战果,给美方以压力。5月到7月间,中朝人民军队连续发动三次夏季攻势,将战线南移,使美国感到战争拖延下去,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这样,在形势更加不利的情况下,美国侵略者不得不于7月 27日在板门店同朝中方面正式签订军事停战协定。可以看出,停战协定的最终签订,是正确贯彻周恩来“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指示的结果。

  “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关键问题是要善于根据总体目标、形势的变化和条件的许可来审时度势,确定举止进退,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这样, “行于所当行”,就不是无目的的盲目行动;“止于所当止”,也不是无原则的迁就退让。一切决策都要以是否有利于总体目标的实现为判断进退的标准。

  要做到“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其前提和基础是要对形势有一个科学而准确的判断。在朝鲜停战谈判过程中,面对美方从一开始就在谈判桌上提出无理要求、在军事上接连制造事端的行为,指导谈判工作的周恩来通观全局,精辟地分析道:“美国在朝鲜问题上不能不谈判停战。由于内政外交原因,他不能不拖一下,但不能破裂,而只能破坏。”“目前谈成的可能性增长,但拖的可能性还存在,全面破裂的可能性不大。”正是在这种科学判断形势的前提下,周恩来提出了正确的谈判方针――“不怕破裂,也不怕拖。愿和,但也不急。”因为我们不怕破裂,所以应该“行于所当行”;因为我们愿意“和”,所以应该“止于所不可不止”。有了这两种准备,两种努力,就能够将原则性和灵活性高度结合起来,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就能够牢牢把握住外交工作的主动权。

  “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外事谈判应该如此,其他工作领域又何尝不是如此!在一切工作中,我们的决策都应该既尊重客观规律,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原则性和灵活性高度统一起来,这样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当行则行、当止则止。〔作者戚义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实习员,北京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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